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浙江工业大学
“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三十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在校注册的学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作品范围
在校学习期间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校“运河杯”系列竞赛往届参赛作品、国家级或省级“挑战杯”系列竞赛往届参赛作品、毕业设计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具体参赛作品包括: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提出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具有一定水平的自然科学、软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
三、评审方案
1、参赛作品须填写竞赛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如已有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的证明等,请附录在后,评审时作一定加分。
2、参赛作品分机械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社科、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八大类,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作品和研究生作品。
3、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情况、上届竞赛获奖情况,制定本届竞赛学院推荐复赛作品方案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方案。
4、学院团委组织初赛,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院内参赛作品进行初评。
5、学院团委根据院内初评结果和校团委名额方案,确定推荐复赛作品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
6、校团委组织复赛。由校级专家评审组对复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推荐决赛作品及部分二等奖、三等奖作品。
7、校团委组织决赛。由校级专家评审组对决赛作品进行答辩评审,确定特等奖、一等奖作品及部分二等奖作品。
8、校团委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发文。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予优秀参赛作品。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小组将在于10月14日下午4点前以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稿,邮件名称以“运河杯竞赛+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将材料打包发至学院邮箱gjxykwkj@163.com:
(1)参赛作品的竞赛申请表(附件1)及作品相关材料的电子稿。电子稿中每件作品的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格式命名。
(2)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电子稿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命名。
2、学院推荐复赛作品方案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方案,待所有参赛作品提交完毕后,由校团委另行公布。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请表
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国际学院团委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