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公示)
经学院辅导员、学检部、班委等抽查点名,发现以下同学无视学校、学院规定,未向学院请假,无故旷课达1课时(含)以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教育本人,严肃校纪,特对以下旷课同学提出通报批评。
软件工程1602 毛苏柏(6)、王征南(6)
软件工程1603 陈铭杰(6)、胡泽安(3)
软件工程1501 袁涛(4)
软件工程1502 归浴阳(2)、蒋良剑(2)、刘林竹(2)、田子逸(2)、王月明(2)、薛葳(2)、沈志帆(2)、张子潇(2)、祝寅(2)
软件工程1503 陈凯杰(2)、陈敏杰(2)、
软件工程1504 方子正(4)、魏智炀(2)
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同学能够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全院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院相关规定,自觉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公示期为2017.12.05-2017.12.08,如有疑问,请至健B505-1学工部办公室找黄老师查询点名记录(0571-85290781)。
注:若累积旷课达10课时(含)以上,将给予警告处分。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