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学院 2015/2016学年2015级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位2015级同学:
2015/2016学年2015级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评定办法请查看《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8号)和《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9号】。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
1.校级优秀一等、二等奖学金满足评定条件即可获得,无需申请。
(1)校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本学年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成绩排名均位列本专业前10%;且当学年获一等学习奖学金,或获二等学习奖学金并获校级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中任何一项奖励。奖励金额为5000元。
(2)校级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本学年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成绩排名均位列本专业前20%;且当学年获二等学习奖学金,或获三等学习奖学金并获校级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中任何一项奖励。奖励金额为2500元。
2.校级单项奖学金根据学校给定名额分配如下:
单项学习一等奖学金3人
单项学习二等奖学金8人
单项学习三等奖学金20人
校级创新奖学金1人
校级社会实践奖学金1人
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1人
校级文体活动奖学金1人
3.院级单项奖学金
院级单项奖学金一般不与校级奖学金或校级单项奖学金兼得,评定比例小于4%,奖励金额为500元。设有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和文体活动奖,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同学,并且智育和综合排名均在前50%。
二、各类荣誉称号情况
(一)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年德育素质考核等级为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凡在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具备获各类荣誉称号资格。
(二)各种个人荣誉称号的具体条件
1.十佳大学生
“十佳大学生”是我校本科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主要表彰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艺比赛、体育竞赛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为社会作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学院向学校推荐一个名额。
2.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称号授予当学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2015级名额为3名。参评者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获当学年优秀学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
3.凡本学年中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均无资格评定以上各类奖学金:
(1)违反校级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3)德智体综合测评结果列本专业后30%(含)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将于10月19日-10月20日根据评定办法直接评选出各类校级单项奖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予以公示。
2.请获得各类校级单项奖学金(学习单项及其他单项)的同学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于10月21日20: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电子稿至组织部李俊锋同学处(931783301@qq.com),附件名:奖项+姓名。
3.院级单项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即日起自行申请,请申请的同学在10月20日15:00前将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李俊锋同学处(931783301@qq.com),附件名:奖项+姓名。
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咨询:组织部李俊锋同学(513280),周玲老师(85290781)。
15级综合测评终稿
校级单项奖申请表
院级单项申请表
国际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