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今年新增省政府奖学金,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符合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2、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我院可评省政府奖学金21人,根据年级及专业人数分配名额如下:
年级
年级人数
专业人数
省政府奖学金
2013级
191
土木工程96
5
软件工程95
5
2014级
104
软件工程104
6
2015级
97
软件工程97
5
小计
392
392
21
三、报名申请
有申报意向的同学请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填写说明(附件2)填报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辅导员推荐理由无需填写。2013、2014级同学请于10月21日中午12点前,2015级同学请于24日之前将文档命名为“省政府奖学金+班级+姓名”发送至组织部李俊锋邮箱931783301@qq.com,破格申请需一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省政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荣誉、奖金均不可兼得;省政府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省政府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联系人:周老师85290781
附件1: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国际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