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方案(2021-2025)》(教督〔2021〕1号)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教高教〔2022〕94)的文件精神,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浙工大〔2023〕1号)的安排,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学院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与对象
本科教育教学学院评估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校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开展学院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促使各学院进一步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促进学院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努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本次专业评估的对象是全校所有参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学院。
二、评估的范围和重点
学院评估的范围以《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的附件1“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七项审核项目为核心,包含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七个方面。
学院评估的重点主要包括:
1. 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汇报:包括学院在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七个方面的特色亮点和不足之处;学院各个专业的培养类型(学术型人才培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学院对学术型人才培养的举措和成效;学院实施“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学改革的举措和成效;以及其它能体现学院人才培养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的内容。
2. 课堂教学:专家以听课看课的形式,了解评估时间段学院的课堂教学质量、教风与学风情况;
3. 材料审阅:包括专业培养计划,课程、实训、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的全套教学资料,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机制建设和成效、学院育人工作的机制建设和成效等;
4. 领导和师生访谈:专家将访谈学院领导,随机抽调若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进行深度访谈或座谈;
5. 实验室等教育教学资源:专家将实地查看实验室、育人空间、创新创业等资源,了解教育教学设施满足需求;核实基础规范实验、综合设计实验、研究探索实验的开设和建设情况等。
三、评估组织与实施
1. 评估组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在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现场考查方案的基础上,制订学院评估的具体方案及评估计划,指导监督学院的评估工作。全校学院评估分三批进行。
2.专家组组成:每批设4~5个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3~5名成员和3~5名工作人员组成。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每个专家组评估3~9个专业。
四、评估程序
1. 学院自评:首先,各学院对照审核评估的七大审核项目,总结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不超过4万字的自评报告,其中存在问题、原因与对策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然后,各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风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各个专项行动;同时对照《浙江工业大学评建工作自查自纠清单》,准备各类文档资料;制定学院评估专家组工作手册;
2. 专家报告审读:专家提前一周进行专业《自评报告》审读,提出“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意见表”。
3. 专家现场考查:专家组根据学院评估工作方案,听取学院汇报,独立开展听课看课、深度访谈、走看实验室、育人空间等教学设施、查阅各类教育教学资料,并记录各项考查活动获取的信息,填写“ 本科教育教学学院评估专家个人考评表”。最后由专家组提交一份本科教育教学学院评估分析报告。
4. 评估反馈及应用:学校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馈评估意见和建议。学院根据评估意见和建议在学校正式开始审核评估前完成整改。评估情况和整改成效将作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年度教学工作评优、学院任期目标考核、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安排
时间:4月1日至4月14日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学院评估迎评安排,认真准备好学院评估所需的专家工作案头材料(见附件),明确学院负责人与联系人,并协助专家组做好各项考查环节。
请各学院将学院评估专家工作手册、学院负责人与联系人名单,在专家进校考查前2日将表格电子版发至zjdpgb@zjut.edu.cn。
教务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