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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8
2022.04
“感受中国新时代”主题征文、摄影和短视频大奖赛的通知
为深化人文交流、推动文明互鉴,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 中国,展现留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当代世界》杂志社与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组委会, 联合主办征文、摄影和短视频大奖赛。一、活动主题以“感受中国新时代”为主题,反映留学生、留华毕业生对近十年来中国各方面情况的看法和认识,以亲身体验和切身感受讲述他们眼中的中国新时代。二、参赛对象目前就读的留学生和2012年后毕业的留华毕业生。三、参赛要求本次赛事采用征文、摄影作品、短视频同时征集的方式进行,参赛人员可参加其中一项或多项比赛。参赛作品以真实生活和切身感受为创作基础,均须原创,未在其他书、报、刊、网站、新媒体平台公开发表,也未向其他同类比赛投稿。(一)征文要求1.围绕活动主题,题目自拟。以留学生视角讲述2012年以来在中国学习、生活、工作的亲身经历、感受和见闻。可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叙说中国的经济发展、科技成果、自然风光、城市建设、人文交往等,讲述真实鲜活的中国故事。2.征文体裁不限,篇幅1000-2000字,作品建议以中文撰 写,字体格式建议采用宋体、四号字、1.5倍行距。作品发送至 邮箱zjut_icso@126.com,邮件标题为:“征文--作者护照姓名--国籍--作品标题”。(二)摄影要求1.围绕活动主题,用镜头捕捉在华或与中国有关的真实瞬间。可以是校园生活、大众人物、自然风光、风土人情等,拍摄地为中国境内或与中国元素相关的其他国家和地区。2.作品要求构思新颖、画面清晰、布局合理,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黑白、彩色均可,须附作品简要说明,100字以内。每人提交不超过2件作品,单幅照片和组照(每组不超过3张,按1件计算)均可。3.摄影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作品发送邮箱zjut_icso@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 摄影一作者护 照姓名一国籍一作品标题。(三)短视频要求1.围绕活动主题,以留学生视角记录在中国学习、生活、工作中的所见所闻所感,生动反映对2012年以来中国各领域发展变化的感受和体会。   2. 作品时长3分钟左右,具体呈现形式不限,剧情短片、微 电影、微纪录片、Vlog 等均可。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接 受AVI、MOV、WMV、MP4、RMVB等主流视频格式文件。作 品语种为中文或英文;如使用其他语种,须附加中文或英文字幕。 作品发送至邮箱zjut_icso@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短视频一 作者护照姓名一国籍一作品标题。3. 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赛。鼓励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组成团队进行创作,在校留学生作品可有指导教师参与。四、发送方式留学生按要求将相关作品在征集作品截止日期前发送到邮箱zjut_icso@126.com,同时填写"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学校汇总所有作品后,统一发送至赛事组委会。五、时间安排(一)征集阶段(2022年3月10日至7月20日)1.征文、摄影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2.短视频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二)评奖阶段(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1. 征文、摄影、短视频比赛分组评审。赛事组委会将组织相 关领域权威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2.组委会将于2022年8月25-31日在“当代世界”官网、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对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对获奖 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三)宣传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获奖作品将在《当代世界》中、英文刊和"CPCWORKS"英 文微信公众号、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客户 端和自有平台等主办方媒体平台陆续推广宣传。 本次赛事征文、摄影、短视频获奖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和 署名权,赛事组委会享有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相关作品用于出版、宣传、展览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人员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方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以及个人所有权。六、奖项设置1. 征文类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分别为1500元、1000元、500元;   2. 摄影类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分别为1000元、600元、300元;3. 短视频类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2000元。上述三个赛事的奖项视参赛人数和作品质量酌情增减。凡参 赛者均可获赠2022年《当代世界》中、英文电子刊阅读权限。附件.docx
09
2022.04
旷课通报批评 Criticism of absenteeism
根据各任课老师的考勤统计显示,本学期开学前两周,以下同学(请点击附件查看名单)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旷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手册》中的违纪处分办法,对旷课学生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希望这些同学能够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其他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自觉养成良好学习习惯。According to the attendance statistics of course teachers, during the first two weeks of this semester, the following students (Click on the name list attached to see the name list) showed varying degrees of truancy.According to the disciplinary measures in the Handbook for ZJUT international students, the students who are absent from class will be given a punishment of criticism and even warning. We hope that these students can seriously reflect, actively correct mistakes, consciously maintain good teaching order and classroom discipline; other students should take this as a warning, strictly abide by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school, and consciously develop good learning habits. 对于无故旷课者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1.一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2.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或者曾因旷课被警告处分又旷课达1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一学期累计旷课30学时,或者曾因旷课被严重警告处分又旷课达10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4.一学期累计旷课达40学时,或者曾因旷课被记过又旷课达10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学期内曾因旷课屡次受到纪律处分并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5.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不再给予纪律处分。 Absent from class without permission, following punishment will be given:1. Absent from class for 10 class hours, warning will be given.2. Absent from class for 20class hours, or already be warned for absence and absent for 10 more class hours, serious warning will be given.3. Absent from class for 30 class hours, or already be serious warned for absence and absent for 10 more class hours, record a demerit will be given.4. Absent from class for 40 class hours, or already be demerit reported for absence and absent for 10 more class hours, observation at school will be given, repeatedly punished for absence and make no rectification after education, exclude will be given.5. Absent for two weeks are considered as quit school, no punishments should be given.  附件1:2022年02月考勤异常汇总.xlsx 
02
2022.04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逾期未报到注册公示 Notice of Overdue Registration for 2021/2022(2)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退学第四十一条第五项规定,逾期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截至2022年04月02日,以下学生(具体名单请点击“阅读原文”)尚未完成报到注册。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04月02日-2022年04月06日。请尽快在公示期内联系ICSO完成报到注册。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联系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0571-85290781,0571-85290707。  According to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Full-Time Foreign Undergraduate in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for Withdrawal Article 41, item 5.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ho fail to register within the immediate two weeks after the stated registration date without valid reasons shall be withdrawal from studies. As at 02nd April 2022, the following students (For the specific list, please click "Read the original text")have not completed registration, it is now publicized and the publicity time is from 02nd April 2022 to 06th April, 2022. Please contact ICSO to register as soon as possibleDuring the publicity period,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contact ICSO,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0571-85290781, 0571-85290707. Students Overdue Registration for 2021-2022(2).xlsx 
21
2022.03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逾期未报到注册公示 Notice of Overdue Registration for 2021/2022(2)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退学第四十一条第五项规定,逾期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截至2022年03月21日,以下学生(具体名单请查阅附件)尚未完成报到注册。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03月21日-2022年03月25日。请尽快在公示期内联系ICSO完成报到注册。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联系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0571-85290781,0571-85290707。According to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Full-Time Foreign Undergraduate in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for Withdrawal Article 41, item 5.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ho fail to register within the immediate two weeks after the stated registration date without valid reasons shall be withdrawal from studies. As at 21st March 2022, the following students (Please refer to the attachment for the specific name list)have not completed registration, it is now publicized and the publicity time is from 21st March 2022 to 25th March, 2022. Please contact ICSO to register as soon as possibleDuring the publicity period,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contact ICSO,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0571-85290781, 0571-85290707.  Students Overdue Registration for 2021-2022(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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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国际学院2022年寒假安排通知
 各位老师:根据学校通知和教学进程的安排,现将寒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 1月14日(周五)开始轮休,2月18日(周五)返校报到,2月20日(周日)正式上班。二、值班注意事项(一)两校区值班人员请务必将当天值班情况及巡查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上,并拍照上传至国际学院微信群(international family)。(二)寒假值班内容:1、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2、行政线主要值班内容:1)协助学工线老师和汉语老师组织文体活动;2)每天巡查屏峰校区留学生公寓楼一次,并视工作需要与值班辅导员走访校外住宿点;3)做好来院留学生的接待访问,并处理相关问题;4)协助处理可能出现的学生校门口出入问题;5)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6)其他事项请值班人员酌情处理并根据事情轻重缓急及时转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如有其他事项需要加盖学院公章,请务必在征求分管领导的同意后方能盖章。3、学工线主要值班内容:1)到校值班日时到校走访校内外留学生宿舍楼,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帮忙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视情况走访校外住宿点;2)根据计划,寒假及前后开展“留校防疫,暖心工大”留校国际学生感知中国传统文化系列活动;3)负责境内留学生智慧工大学生每日一报统计工作,值班老师每日中午12点导出当日未打卡学生名单,各年级辅导员每日下午3点前完成全体境内留学生每日一报工作;4)假期留学生数据每日一报继续由梁超老师负责汇报(包括屏峰校区统一住宿留学生体温状况);5)负责提醒各年级双码(健康码、行程码,一周一次即可),提醒各年级辅导员收集,并做好线上表格登记;6)做好来院留学生的接待访问,并主动约谈重点学生,及时处理相关问题;7)处理校内外留学生各类突发事件;8)在杭值班期间也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持24小时在线,确保信息通畅,任何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到达学校处理。4、所有值班人员下班前请注意切断电脑等电器电源开关,关闭门窗,以免造成不良隐患。 学院办公室2022年1月13日附件1:国际学院2022寒假值班表.xlsx附件2:2022寒假值班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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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国际学院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工大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国际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和我院课程育人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现将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学院教师姓名考核等级考核年度国际学院蔡彬彬优秀2021国际学院陈侃优秀2021国际学院俞斌合格2021国际学院黄莉合格2021国际学院李宇宏合格2021国际学院荆亚玲合格2021国际学院应兰茴合格2021国际学院方雨露合格2021国际学院朱丽娟合格2021国际学院梁超合格2021国际学院周玲合格2021国际学院杨早阳合格2021国际学院刘康琦合格2021国际学院周舒漫合格2021国际学院蒋坷凝合格2021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5日联系部门:学历留学生教学教务办公室(健B504)联系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85290785,dongrui@zjut.edu.cn)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国际学院2022年1月12日
03
2022.01
转:关于开展2021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学校2021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及相应条件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申请初定(转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1.已获得博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已获得硕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已获得学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一年见习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可认定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初定教师系列、学生思政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程序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定。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交实际用人单位签署考核意见。三、报送材料要求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请所在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办领取。2.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初定教师系列、学生思政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系列须另附“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申请汇总表》纸质稿(需加盖公章)及电子稿各一份。请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在1月7日之前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表格至朝晖校区尚德园127办公室领取,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定。联系人:章舜,联系电话:88320290,邮箱:zhangshun@zjut.edu.cn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转聘)申请汇总表.xls
02
2022.01
转: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 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工大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课程思政实施方案,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组织进行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安排如下:一、考核组织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作为一年一次的常规性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部)具体实施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重点是教师教学效果。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中,实行教学效果的优先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三、考核对象我校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我校在编的具有非教师系列职称并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师是否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由各学院(部)自行决定。四、考核内容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考核主要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三个方面进行。其中,教学工作量是指在人才培养计划内由学校安排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考虑教师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获奖和其他教学工作奖惩情况;教学研究与改革方面考核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建设项目、教学研究论文及论著(教材)、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获得的奖励等。五、考核等级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当年学院(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0%之内,对于近一次在学校教学工作考评中获优胜杯、优良奖和鼓励奖的学院(部),优秀人员比例放宽到25%之内。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比例由各学院(部)根据评价标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年度教书育人或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成绩突出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定,可直接获得当年教学业绩考核优秀等级(不占学院指标)。六、时间安排各学院(部)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盖章稿报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传至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fanya.chaoxing.com)。每个学院(部)可推荐教书育人学校评优人选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学校评优人选各1名。国际学院申报校级优秀的教师,请将教学业绩考核优秀等级申报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于2022年1月14日前报学院健B504,逾期不再受理。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毛珣,电话:88320239,Email : jxk@zjut.edu.cn。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    2.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校评优秀等级推荐人选汇总表    3.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等级申报表                                                                    教务处2021年12月28日
17
2021.12
浙江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及寒假留学生线上教学应急预案
为有效加强疫情防控,确保留学生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全面落实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111号)文件精神,结合留学生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及寒假留学生教学应急预案。 一、做好来华留学生教学全部转为线上的准备工作1.承担来华留学生课程的教师需按照本学期教学要求,做好剩余课程全部转为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合理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做好开展线上教学、线上研讨和在线考试等工作的准备。2.来华留学生课程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最新研判,做好“提前考试、提前放假”的准备,为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尽早组织学生开展期末复习和指导帮扶工作。3.来华留学生实习安排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停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实习、实践。4. 如条件允许,来华留学生校内实验课应尽量提前完成。 二、境内留学生其他教学安排1. 来华留学生于2022年1月17日(周一)开始HSK汉语能力课程的学习,具体课程由国际学院安排提供;HSK课程任课教师可采用线上和线下混合式教学,其中线下教学课时应不低于总课时数的50%。2.HSK汉语课程线下教学时,任课教师应利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等录制授课内容,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供同一等级HSK课程班的境外留学生线上学习使用。3. HSK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课程学习形成性评价与标准化考核,原则上对同一等级HSK课程教学班学生采用一致的考核方式。4.向境内已达到相应HSK汉语水平的学生提供寒假中国文化课程(选修),具体课程由国际学院安排提供。境内留学生进入校园须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在完全符合流程和各项检测通过后可进入校内接受线下教学。如全省和学校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本预案的教学安排可能变动,届时将根据学校相关精神及通知另行调整。                                          教务处  国际学院2021年12月14日
10
2021.12
国际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结果公示
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申报教师公开述职的教授民主测评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组会议无记名投票排序决定, 现将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结果公示如下:一、副高申报教师推荐名单荆亚玲二、思政讲师申报教师推荐名单排序    1、周舒漫   2、刘康琦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6日反馈电话:85290780,反馈邮箱:gj79@zjut.edu.cn联 系 人:顾儆 国际学院2021年12月10日
17
2021.11
关于召开2020-2021(1)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的通知
各学院:                                             兹定于11月19日(本周五)上午10点开始召开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    具体安排为:    (1)10:00-11:00在健行B410会议室召开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    (2)11:00-11:45在健行B410会议室召开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    请各学院安排1-2名本学期承担留学生课程的老师参加10点的座谈会,参会教师名单报给国际学院教学秘书。    请各学院留学生秘书、辅导员通知本院在校留学生参加11点的座谈会,国际学院学工办也将向全部在校留学生发送会议通知。                                       教务处    国际学院                                        11月17日
11
2021.11
巡察工作通告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1日开始对国际学院党总支进行巡察,驻点巡察十五天时间(周末除外,至12月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巡察对象内容本次巡察,主要是对国际学院党总支2018年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政治巡察,重点对学院党总支和党员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同时,还要了解2018年以来调离、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学院原领导班子成员、下属部门负责人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二、巡察组成员组    长:杨东勇(正处级巡察专员)副组长:林  洁(女,副处级巡察专员)              徐吉洪(副处级巡察专员)成   员:顾浙标(巡察干部)陶  进(女,巡察干部)赵利娜(女,巡察干部)联络员:陈洋洋(巡察干部)三、联系方式巡察期间,干部师生对巡察对象和巡察工作如有问题反映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巡察组联系。联系电话:0571--8829019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巡察办,邮政编码:310014;意 见 箱:屏峰校区健行B楼5楼走廊(11月11日至12月1日);电子邮箱:dwxcb@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11月11日 
10
2021.11
院庆20周年系列活动-留学生育人课程之“向留学生讲建党百年成就”活动成果征集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留学生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校来华留学生课程思政工作,强化课程育人导向,落实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任,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时也为国际学院成立20周年献礼,学院特向对外汉语教师征集活动成果 征集对象:国际学院国贸(中国商务)留学生任课教师、对外汉语教师和承担教学的辅导员老师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征集要求:请围绕育人主题和目的、育人课程(党的丰功伟绩)内容、讲课效果等三方面,撰写不少于800字总结,并配3-4张现场照片,如能提供1-2分钟讲课视频更佳。请各位老师积极参与、认真实施,并于征集截止时间前发到董睿老师的邮箱dongrui@zjut.edu.cn                                                       国际学院           2021年11月10日
08
2021.10
院庆20周年系列活动-HSK微课比赛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文件精神,促进来华留学生汉语学习能力和HSK考试水平的提升,通过微课比赛加强教师之间HSK课程教学经验的交流,进一步提升HSK课程项目的教学质量,国际学院汉语系特举办此次HSK微课比赛,同时也为国际学院成立20周年献礼, 参赛对象:国际学院全体汉语教师比赛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比赛地点:屏峰校区健B102教室比赛要求及评奖1、比赛形式及时长:采用现场讲课的形式,每人讲课时长限定为8分钟,现场评委和候场教师可配合教学互动。2、讲课内容:HSK课程上课片段的展示,能充分展现HSK考试导向和知识要点,体现良好的教学思路和理念。3、评比内容及占比:分教学态度(20%)、教学内容(30%)、教学方法与手段(30%)、教学能力与艺术(20%)。4、评委:教务处、学院领导和相关专家5、奖项: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请汉语系各位老师认真准备并积极参加此次微课比赛。                                                       国际学院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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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国际学院2021/2022(1)学期研究生教学使用教材审核公示
根据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对本学期研究生教学选用的所有教材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0日-13日。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联系方式:85290522研究生教材审核备案清单-国际学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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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关于《国际学院教书育人成果奖励办法(2020版)》的 补充规定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落实“破五唯”、实施“四个评价”,激发国际学院内涵式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深刻把握《总体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指导国际学院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等工作的正确方向,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国际学院教书育人成果奖励办法》(2020版)补充规定”,对《国际学院教书育人成果奖励办法》(浙工大国际〔2020〕13号)做出相应修改,形成本规定。具体补充规定如下:(1)强调教书育人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该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教师和教学成果,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奖励或资助。(2)教师应完成《国际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2021版)》规定的教书育人及管理教辅工作量,为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提质增效贡献力量,对于未能完成教书育人及管理教辅工作要求的教师,其教书育人成果不予奖励或资助。(3)为适应教学新形势,推动课程思政建设(留学生课程育人工作),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师应完成《国际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2021版)》规定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任务和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任务等,对于未能完成相关任务要求的教师,其教书育人成果不予奖励或资助。(4)各类教书育人成果(含论文、专著、课程、项目、获奖等)需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认定,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教师的师德师风评价、年度考核等级、综合表现等对相应成果进行评定,对上述方面评价达到合格,成果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可参照《国际学院教书育人成果奖励办法》(浙工大国际〔2020〕13号)执行。学院将继续深入领会《总体方案》的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教育评价改革应当遵循的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夯实“破五唯”的基础。根据《总体方案》及国家关于“破五唯”的一系列指导文件和政策要求,系统梳理学院相关领域的规章制度,集中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多角度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宁静和谐的教书育人及学术研究环境。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国际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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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留学生教学实施方案
为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中统筹有序开展留学生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1-2022(1)教学任务,特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留学生教学实施方案。 一、来华留学生教学总体安排及准备工作要求1.承担来华留学生课程的教师需按照秋季学期教学要求,做好线上和线下教学准备工作,合理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方法线上研讨等。2.来华留学生实习安排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如无法进行实习,则按照2020年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原则参照执行。3.需参加缓考、补考的境内来华留学生参照学校教务处要求,9月9日(周四)开始进行2020-2021(2)学期课程的缓考、补考。4. 承担来华留学生课程的教师应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工作,需进一步做好专业课程思政元素提取与专业课程融入设计和思政案例收集,提高课程准备工作质量。 二、境内留学生返校实施线下教学的安排(一)境内留学生返校安排根据返校前留学生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暂不返校”留学生: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第二类“暂缓返校”留学生:1.杭州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或“橙码”的留学生,暂缓返校。待健康码转绿,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2.自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尚处于集中隔离观察和居家医学观察的留学生,一律暂缓返校。须落实属地疾控要求完成必须的医学观察,持当地负责医学观察单位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3.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或密切接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一律暂缓返校。须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冠肺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4.返校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及地区入境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留学生,暂缓返校。须到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必要的核酸和血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校。第三类“正常返校”留学生:1.除上述情况外,其余留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分批返校,具体时间为:(1)学历老生在9月8日线下报到注册;(2)学历新生在9月7-8日线下报到注册。2.留学生来校报到时,必须持有杭州健康绿码、防疫行程卡和学校通行码。3.具体报到时间由国际学院和各专业学院通知,留学生按规定时间报到,未经批准无故不报,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4.对于已无课程安排且需在实习单位实习的毕业班学生,经学校审批同意(本科生由学院审批,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并由学院审批)后可暂不返校。5.对于“暂缓返校”和“暂不返校”的留学生,由所在学院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实行每日跟踪联系和动态监测管理,进行人文关怀,在确认身体健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由所在学院负责做好返校通知。(二)境内留学生教学安排1.全体留学生于9月13日(周一)开始线下课堂学习。2.全英文授课专业的境内留学生人数若少于教学班选课人数的1/3,任课教师可采用线上和线下混合式教学,其中线下教学课时应不低于总课时数的50%。3.线下教学时,任课教师应利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等录制授课内容,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供同一课程班的境外留学生线上学习使用。4.实习实训由留学生所在专业学院根据学校外出校园规定、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实习地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鼓励各学院创新实习方式,开展线上实习、线上线下混合实习等。5. 任课教师应加强对课程的形成性评价与多元化考核,原则上对教学班学生采用一致的考核方式 。(三)第一类“暂不返校”、第二类“暂缓返校”留学生教学安排1.第二类“暂缓返校”的留学生,在“正常返校”留学生在校线下教学的时间居家在线学习;如“正常返校”学生开始课堂教学时“暂缓返校”的留学生符合要求、可以返校,则直接加入线下课堂教学学习。2.对于无法返校的留学生,则由教师通过原有在线教学平台提供学习资料、辅导答疑等方式进行任务驱动式教学。3.各专业学院要与“暂缓返校”、“暂不返校”留学生保持联系,关注学生动态,充分发挥教师力量,做好教学安排和学业指导、学业帮扶工作。三、 境外留学生教学安排1.任课教师对境外留学生均采用线上方式授课。2.对于课程班级内一部分境内留学生已返校开展线下教学的情况,任课教师可将线下教学内容录制后上传到在线教学平台,以供境外留学生线上学习使用。3.线上教学可以通过超星等平台采用直播方式,也可以录播课程。4. 任课教师每周通过微信、钉钉等平台在线辅导学生、解答问题,提高课程水平,确保留学生教学质量。5.由于国定节假日调休换课,结合境外留学生所在国情况,教师可与留学生协商后,安排补课时间,到学院备案。6. 因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开设在线课程的,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可提供其他相应的网络学习资源,可通过超星、MOOC、钉钉、微信等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凡通过教师安排的课程考核科目,可以认定学分。7. 部分实验课程和无法进行在线教学的课程,留学生可顺延一学年进行;应在2022年毕业的留学生,可在返校后的学期内学习此类课程并修取学分;在疫情防控期间,若有留学生已到最长学制期限但仍有此类课程尚未修读,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延长学制,由学校行明确此类学生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长一年学制,并当年只收取课程学分学费。8.各学院境外留学生实行每日追踪联系和动态监测管理,做好学生远程辅导等多种方式的个性化教育教学工作,强化人文关怀和帮扶。9. 如果学校返校方案发生变化,境外留学生可以进入中国,则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实施返校方案,在检测通过和隔离期满后转入校内线下教学。因学校的教学准备工作正在持续推进,部分教学安排可能存在变动,届时将根据学校相关精神及通知另行调整。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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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国际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精神,按照学院具体工作部署,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2021年度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3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全信息(综合考核表)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申报副高级:荆亚玲 申报中级:  刘康琦  周舒漫   公示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联系部门:国际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8320290,联系人:章老师联系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电子邮箱:zhangshun@zjut.edu.cn)荆亚玲(申报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副教授).pdf刘康琦(申报教师系列思政讲师.pdf周舒漫(申报教师系列思政讲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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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国际学院培训中心关于台风“烟花”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位师生:据中央气象台消息,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逐渐向浙江沿海靠近,预计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加强,将于7月23日傍晚前后移入东海东南部海域,逐渐向我省沿海靠近,最大可能于25日下午至26日凌晨在我省中北部沿海登陆(登陆时为台风级或强台风级)。省防指决定于22日12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同时,省气象局也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业务服务Ⅳ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为保证台风期间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现提示如下: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隐患排查。要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做最充分应对准备,全面做好台风防御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气象预警和地方防指部署,届时视情况停止本次培训线下教学活动(7月24日、25日停课,复课将另行通知),确保师生安全。班主任负责与学生签订台风预警告知书,确保家长、学生知晓情况。二、    落实安全管理,做到全面覆盖。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短信等渠道立即对师生开展一次防台风宣传教育和提醒。特别要加强对本次培训师生的安全提醒,提醒师生及时离开台风影响区域,在台风影响期间尽可能待在安全的室内,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涉水外出,不要前往危险水域游玩,防止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班主任与离校同学及家长确认学生安全回家,住校学生由班主任老师每日通过视频或走访等方式关心生活,每日上报学生情况,确保安全。工作预案:一、     根据学校防灾抗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在台风预警前提下,自身确保通讯畅通,准备必要的雨具、手电筒等物品,并储备必要的饮用水及食物。二、     如发生暴雨、强风等天气,要求学生不去户外,联系学校防灾抗灾指挥部并上报学院领导,具体汇报情况,以疏散师生至安全地点为工作方向,并根据指示遵照执行以措施。三、     如灾情严重,根据事件抢险现场情况,向学校防灾抗灾指挥部和学院领导上报,同时准备向消防救援部门报警,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培训中心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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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上级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以及《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材料要求具体要求按《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执行。二、评聘工作时间安排(一)启动布置(7月14日-7月23日)1.学校召开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布置暨政策培训会。2.各二级单位传达、学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定编定岗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制定当年度评聘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高级职务设岗方案及相应职务申报条件,报人事处。(二)个人申报(7月23日前)1.申报人填写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考核表》《对照表》《评聘名册》等,准备佐证材料,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聘服务平台”(可从人事处主页点击进入)进行填报,上传《综合考核表》和电子照片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机关部门申报人员递交纸质材料至所在部门审核。2.申报人纸质材料可在本单位公开展示,需核验的佐证材料由申报人或二级单位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验证、出具证明,核验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制度。(三)所在单位(部门)审核与公示(7月24日-8月13日)1.各单位(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重复性文献检测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图书馆。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制度,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总体核查工作。2.所在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全信息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资格审查与公示情况、师德师风鉴定结果一并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机关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进行全信息公示。(四)所在单位(部门)材料报送(8月16日前)各单位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经系统提交至人事处。同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1.评聘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2.《综合考核表》纸质版1份(从系统导出的带水印版本);3.《申报基本条件对照表》及补充说明纸质版1份;4.破格/优秀人才直报的申请人员提交《破格/优秀人才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基本条件对照表》、业绩证明复印件各1份。(五)组织破格评审会(8月下旬)学校组建相应评审小组对申请破格人员进行评议。申请破格人员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内容为破格申报理由以及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包括评审专家问答环节。(六)同行专家学术评议(9月上旬)各单位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考核表》最终版经系统提交至人事处,并报送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送审材料,所有送审材料不能显示申请人员的姓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七)申报人员与材料公示(10月上旬)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材料(综合考核表)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八)民意测评(10月中旬)各单位组织全体正高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九)教学评议与实验技能操作考评(10月中旬)学校组建相应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学为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教学评议;对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现场实验技能操作考评。(十)职称领导小组会议(11月上旬)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当年度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十一)组建考核推荐组会议(11月上旬)学校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推荐指标,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名单,组织评聘考核,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岗位)内排序推荐,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会议记录及投票表留存备查。(十二)组建学科评议组会议(11月下旬)申报人员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写信息,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学院组织实施,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评议。(十三)召开评聘委员会(12月)学校召开教师等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会议,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聘任人选。公示评聘(推荐)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十四)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次年1月)学校开展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公示评聘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十五)发文、制作聘书(次年3月)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发文公布聘任人选,制作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电子聘书),并将评聘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以上时间为初步安排,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三、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申报材料主要分为个人申报材料及单位汇总材料,各项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根据相关时间节点,按规定要求提交。填写要求详见附件。四、评审费用各级评聘委员会评审费为中级180元、高级280元;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费2000元(5人×400元/人),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00元(3人×400元/人)。评审费和同行专家鉴定费由申请人自理。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师资队伍建设、学校高质量发展等密切关系,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把工作做细做好做到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服务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各司其责,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二)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各二级单位要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通过会议等方式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便于教职工了解、掌握职务评聘的政策精神,理解、落实相关要求。要引导教职工严肃评审,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三)规范程序,严格审查强化评聘材料审查工作。各二级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谁审核谁负责,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严肃查处。评聘材料的填写及报送需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凡属存疑的材料,不得作为推荐评议的依据,更不得上报学校。凡对申报材料审查不严的二级单位,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四)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各级评审组织要严格按照评聘程序和实施办法操作,坚持评审公示制度,在推荐评审各个环节实行学院、学校两级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做到公开岗位和任职条件,公开评聘政策和评聘程序,公开申报人员的成果与实绩,公开评聘结果,确保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五)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各单位应做好评审记录和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纪律要求,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回避制度,评委在涉及评审有法定情形应当回避时,应予以回避。坚持评审保密制度,参加抽取评审专家名单的工作人员,对随机抽取产生的人员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专家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负有保密义务。要加强对申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渎职失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院、部门及当事人的责任。建立职称评审工作督查机制,每年开展复核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的抽查、巡查,以及对有关问题线索的倒查、复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为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投)诉受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面的申(投)诉。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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