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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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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入驻团队招募通知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拟定于4月下旬启用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现面向全校招募入驻团队,具体事宜如下: 一、中心介绍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位于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养贤府三楼,是学生在校内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中心以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通过提供创新创业场地、公司注册、政策咨询等,搭建集理论研究、创新创业指导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中心扶持政策包括:(1)中心免费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场地、办公用具(包括桌椅,空调等)等基础设备;免费为创业团队提供公司注册地址并协助完成公司注册;(2)中心定期组织创新创业交流会,促进团队之间的成果交流,提高团队管理水平;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导师、企业家等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咨询、培训和指导;(3)中心与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推荐优秀项目、优秀团队对接科技园内相关企业。 二、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组成的创新团队或创业团队。 三、入驻期限 中心每次入驻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如需延期须重新递交入驻申请,进行入驻审核。 四、入驻条件 1、创新团队和未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且2/3以上团队成员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法人及1/2以上的股东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且全日制在校学生所持股份超过70%。 2、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3、餐饮食品类创业项目不得入驻。 4、创业团队经营的产品涉及售后服务的,须在杭州有相应的售后服务部。 5、创业团队创业需取得家长同意,并在入驻后6个月内完成工商注册。 6、创新团队需提交完整可行的创新项目计划书。创业团队需提交完整可行的创业计划书。 五、入驻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入驻申请表; (2)创新项目计划书或创业计划书; (3)创新创业团队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中心以书面审核方式确定初步入围团队。 3、中心组织专家组以答辩方式确定最终入驻团队。 4、入驻团队签署《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入驻协议书》,并支付押金。 5、入驻的创业团队需在签订协议后6个月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六、审核原则 1、创新创业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较高的科技含量。 2、创新创业项目具有可执行性、可落地性。 3、创新创业团队人员结构合理。 4、创业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潜力、发展前景及盈利可能。 5、创业团队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 6、凡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考虑: (1)“挑战杯”竞赛重点项目。 (2)在创新类比赛中获奖后继续深化的项目或在创业类比赛中获奖后落地经营的项目。 (3)有一定实施基础或已有入驻经历的项目。 (4)拟在中心注册公司或已在中心注册公司的项目。 七、其他 有意向团队请于4月8日前提交《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团队入驻(注册)申请表》(附件)、创新项目计划书或创业计划书文本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twkwkj@126.com)至校团委(朝晖师生活动中心305,屏峰养贤府318)。 联系电话:0571-85290729、0571-88320758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14年3月28日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团队入驻(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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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2014年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情况通知
各位同学: 2014年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经前期个人组团申请,学校根据学院申报数、学生总数和往年成绩下发今年校级立项数,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以下19支队伍立项2014运河杯成功(其中校级立项9项,院级立项10项)。   注:资助金额,到11月顺利结题再统一发放,另外参加运河杯科技竞赛获奖还有另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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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     请各位教师做好调、补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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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讲座通知
  题目:二语习得与二语教学研究最新趋势        地点:屏峰校区健B502        时间:3月18日(周三)下午3:30        主讲人简介:   陶红印,现任洛杉矶加州大学亚洲语言文化系及应用语言学系教授、中文部主任。曾在华中科技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美国康奈尔大学等校任教。目前主要研究兴趣在于汉语话语语法、应用语言学及汉语教学、社会文化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以及英语语言学等。目前担任美国中文教师学会会长、《汉语语言和话语》国际杂志及其丛书系列《汉语语言和话语研究》的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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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关于组织开展春游活动的通知
各位亲爱的同事们: 又到了阳光明媚,春暖花开的季节,好想出去玩有木有?!来啦来啦~为了让大家好好放松心情,感受春天的美好,加强团队交流和沟通,学院将于本周六组织春游活动,相关安排如下: 时间:3月22日(周六) 活动地点和内容:桐庐桃花谷赏桃花、采草莓 行程安排:  08:00在朝晖校区南大门集合,前往屏峰校区  08:30左右屏峰校区正大门处(图书馆正对大门)集合,乘车前往桐庐。  10:00左右抵达桐庐桃花谷,欣赏三月桃花,花开千百,诗云“人面桃花相映红”,最是一年里头一抹的柔情。杭州周边的赏桃处颇多,桐庐横村镇阳山畈村的桃花谷,可算是极具人气和规模的一处。再加周边油菜花交相辉映,风景特美。  11:30左右用农家菜  12:30左右集合前往草莓基地,采草莓  14:00左右启程返回杭州 报名须知: 请欲参加本次春游活动的老师于周四下班之前在 顾儆 处报名,以便安排车辆,联系电话:85290780,13868139688。 学院教职工免费参加,若有家属一同前往则按照126元/人收取费用(含车费、中餐费、采摘费、导服费和保险费),届时将根据小孩报名的情况确定孩子的费用。 温馨提示: 1、 请准时集合,听从导游安排。 2、 游览时请注意安全,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3、 采摘草莓时请不要浪费,棚内采摘时可免费食用,如需外带须按市场价购买。 4、 有任何问题请与导游沟通,做好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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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杭留学生签证管理的通知
我国新出入境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和新的外国人签证工作规范也先后出台。新法第三十条规定“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180日”,《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学习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此外,上级业务部门对互免签证协议国家人员因学习等事由办理居留证件,即应申请X1签证并在入境前办妥。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留学生办理签证问题做出以下规定: 一、对短期进修生等学习期限6个月以内的,办理X2签证延期或换发X2签证,一般情况发零次签证,停留期限按照学校出具的证明签发; 二、语言学习生总时间超过6个月并持有JW202\201表的,首次办理签发6个月的居留许可。续办时提供上学期到课率证明,无正当理由到课率未达到70%的,办理10日内停留证件离境,不得续签,需要学习的重新申请学习类签证入境。确有正当理由的由学校出具函件并提供相应证明;达到70%的,续办6个月居留许可。对续办6个月居留许可的学生如中途结束学习,须告知留学生或由老师向我局申请变更为不超过30日的停留证件,并在停留证件有效期内离境;对不向学校报告擅自离校旷课且无法找到本人,且持有的居留许可仍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学校应及时向我局通报,将其居留证件宣布作废; 三、对学历生,签发6个月以上并与学校出具证明时间一致的居留许可。 四、对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需申请居留许可的学生,应换发新护照后再申请6个月以上居留许可。 杭州市出入境管理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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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4月11日前
各位老师:   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今年的申报工作有较大调整,请各位予以重视,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贴近实际,围绕大局,深入研究浙江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要更加注重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注重具有浙江特色和学科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立足学术前沿,打造“当代浙学”品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服务,以丰硕的成果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二、各类课题具体申报事项 (一)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一。 (二)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二。 (三)对策类课题申报要求。     今年对策类课题的申报仍以最终成果方式申报,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 1.申报方式。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围绕省委提出的“五水共治”、“五措并举”,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浙江“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等重大主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现实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发现真问题,找出真答案。 申报人须递交研究报告、成果要报(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及对策类课题申报表各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经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2.受理及立项方式。      省社科规划办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申报,并委托专家进行筛选鉴定。根据省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采纳摘编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情况,结合省社科规划学科组专家筛选鉴定意见,给予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等立项等级。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一项,在研省部级(含)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采用上下半年分期立项,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上半年立项的5月底,下半年立项的11月底。     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在选题、研究方法、数据采集和处理、研究报告特别是成果要报撰写等方面的培训辅导,加强与党政部门和地方的联系与合作,把握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相关情况及趋势,提供开展调查研究的便利条件,努力推出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成果。 (四)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要求。 1.基础理论研究。 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社科“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但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课题。 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擅自拿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也不得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申请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省社科规划办可保留其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但要追回所有资助经费。 (五)自筹经费课题和欠发达地区课题的申报要求。 1.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单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市委党校、各市电大,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自筹经费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只在基础研究中设立。申报自筹经费课题者必须落实经费来源,由各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证明。 2.欠发达地区课题仅面向丽水、衢州、舟山三市申报。研究内容应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地方特色文化。 (六)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的青年学者(第二批)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七)“水文化”专项课题研究。     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等重大部署,配合“中国梦想·美丽浙江”主题宣传活动,今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特设立和组织“水文化”专项课题研究。研究重点为:治水的机制体制、五水共治与经济转型、五水共治与生态文明、五水共治与新型城镇化、国际治水案例借鉴、浙江治水历史、水文化与浙江文明发展等。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从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两个层面进行课题设计和研究。成果形式根据研究类型确定,基础研究为专著和论文,应用对策研究为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和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底。 三、评审规则 实行分类梯度评审。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并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档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时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    2.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课题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3.“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五、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基础理论研究和专项课题需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申报表、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4000字以内);申报对策类课题需递交研究报告、成果要报(3000字以内)及对策类课题申报表各一式4份(包括电子版)。重大课题按通知要求递交申报材料。 2.各单位的重大课题和其他课题《汇总表》各一份(附电子文档); 3.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在本通知附件下载,或者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4.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 4月1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一:关于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的申报要求  附件二:关于“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的申报要求 附件三:基础理论、专项课题申报表及活页;对策类、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浙江省社科重大资助项目申报表、重大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基础理论等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   省社科规划办联系人:徐丹彤 联系电话:0571-87050492 学院联系人: 陈慧 联系电话:0571-85290780   国际学院 国际化教育研究所                        2014年3月10日   附件一:   关于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的申报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精神,强化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势,在不断巩固现有学科优势的基础上,努力培育新的优势学科增长点。从今年开始,实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项目资助”计划,资助扶持我省优势学科重点研究方向的重大研究项目。首期资助不超过10项(以后每年立项3项左右),每个重大项目可包含3-5个子课题。重大项目资助三年为一周期,首批资助经费为每项15万元,后续经费视成果质量和中期评估后的实际需要拨给,总经费不超过30万元,要求申报单位给予不少于1:0.5的经费配套承诺。在研期间各课题组必须组织1次以上有影响的学术会议,并在知名报刊上发表会议综述,须在一级以上(含一级)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作为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为系列学术专著。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资格:浙江大学、省级本科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省社科院、省委党校。 2.首席专家资格:(1)首席专家必须是我省学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均只设1名。(2)有各类在研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拿已立项课题申报,如需申报须重新设计新的项目。(3)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此次其他优势学科重大项目的申报。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 3.依托学科资格:重大课题所依托的学科必须是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原则上必须有博士点或者一级以上硕士授予权。 二、申报与评审要求 1、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申报,重点组织好优势学科重大项目设计论证材料。原则上浙江大学可以申报4项,其他单位1项。 2、省社科规划办汇总各单位申报后,聘请省内外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并负责立项管理。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需填写《优势学科重大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9份复印件;(2)每项《申报表》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材料汇总清单1份(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申请表》电子文本和汇总清单电子表格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办。 相关材料请登录浙江社科网下载。《申请表》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办,截止日期为2014年 4月 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仔细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无知识产权纠纷。       附件二: 关于“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的申报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努力提升我省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扶持和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加大对高校、科研机构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重点学科和优秀学者的支持力度,不断壮大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队伍和研究实力,2014年决定实施“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计划。该类课题面向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可从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外马克思主义等二级学科入手,深入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理论联系实际,结合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最新发展,作出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新概括和新思考,提出前沿性观点,不断推进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 计划首期资助6—7个重大项目(以后每年立项2项左右),每个重大项目可包含2—3个子课题。资助周期为二年,资助经费为每项15万元,要求所在单位给予不少于1:0.5经费配套承诺。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专著,在研究周期内必须在一级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作为阶段性成果。 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资格:我省高校、高职院校、各级党校、社科院和其他社科研究机构 2.首席专家资格:(1)首席专家必须是我省学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只设一名。(2)有各类在研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拿已立项课题申报,如需申报须重新设计新的项目。(3)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此次其他重大项目的申报。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 3、各科研单位原则上申报一项。由省社科规划办聘请省内外专家组织评审,并负责立项、管理。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需填写《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9份复印件;(2)每项《申报表》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材料汇总清单1份(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申报表》电子文本和汇总清单电子表格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办。 相关材料请登录浙江社科网下载。《申报表》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办,截止日期为2014年4 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仔细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无有知识产权纠纷。   附件三: 1、对策类课题申报表 2、基础理论等课题申报汇总表 3、基础理论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申报表 4、申报活页 5、重大课题单位汇总表 6、重大课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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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关于评选2013年度浙江省留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系: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13 年度浙江省留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高留管会【2014】1号)精神,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全省来华留学生工作整体水平,加强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13年度留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留学生管理干部评选活动。现就留学生管理先进个人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热爱留学生管理工作,现专职从事留学生管理工作并满一年以上;     2、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学校留学生工作献计献策,在单位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提高留学生教学质量和完善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留学生管理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二、 评选名额 我校向浙江省外国留学生专业管理委员会推荐名额为2-3名     三、 评选办法 1、各部门、系对照评选条件推荐本单位先进个人1-2人,填写《2013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留学生管理干部推荐表》; 2、学院院务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请各部门、系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将表格电子稿于2014年3月21日前统一交至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顾儆;联系电话:85290780;电子邮箱:gj79@zjut.edu.cn     备注: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根据我省优秀留学生管理干部获奖名单,将推荐全国模范个人和优秀青年工作者,根据文件精神,评选先进个人时可适当考虑70后出生的留学生管理干部。   附件:2013年度优秀留学生管理干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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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进海外高中(HSO)活动
一、活动主题 ZJUT to High School Overseas Plan(简称HSO)——浙江工业大学进海外高中。 二、活动内容 我校来华留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回本国高中,开展针对浙江工业大学的宣传和推介活动(也可委托其在本国的同学或朋友于本学期期间进行宣传)。 三、活动流程 1.我校在读留学生前来朝晖校区国际交流中心办公室申报宣讲活动、填写申报表,并选择1-3所所在国当地高中,开展浙江工业大学宣传介绍会; 2.在国际交流中心领取宣讲用的视频、PPT、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和纪念品等活动必须材料; 3.学生回国后与当地高中取得联系,组织召集该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宣介会。通过播放学校宣传视频、结合PPT介绍学校概况、现场答疑等环节进行宣讲,并在现场进行拍照和录像,活动结束后请该校的负责老师签字证明。 4.填写活动记录表上交国际交流中心,根据宣讲现场的视频材料和活动总结表,学校统一发放宣传经费和招生奖励。 四、活动要求 1.按照学校要求和程序开展宣传介绍会,原则上不能减少,只能增加活动环节; 2.宣讲前需提前至少一周时间在学校发放活动通知公告; 3.每次宣讲对象不能少于30人,宣讲活动时间不能少于2小时; 4.宣讲结束后需提供现场照片、录像、以及该校负责老师签字盖章证明作为依据。 五、活动奖励 1、对分别在1、2、3所学校宣讲的留学生,学校将分别提供2000、3500、5000元的招生宣传经费; 2、学校将免费提供宣传材料、纪念品等活动必须材料; 3、招生宣传结束后,根据该校报名学生人数,给予宣讲者每名语言生600元、学历生1000元的招生奖励。 联系人:朝晖校区张老师 电话:0571-88320160 E-mail:iec@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进海外高中宣传活动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ZJUT HSO Plan 姓名/Full Name     性别/Gender     专业及年级/Grade & Class       国籍/Nationality       联系电话 /Phone Number   Email     护照号码/Passport Number       QQ       计划宣讲学校名字 /Name of the schools(plan to visit) 1、 2、 3、 计划组织学生人数/Number of the student(plan to organize): 其他要求 /Other Requirements   学校意见 N/A     浙江工业大学进海外高中宣传活动记录总结表 Record Form for ZJUT HSO Plan 姓名/Full Name     性别/Gender     护照号码/Passport Number       国籍/Nationality       联系电话 /Phone Number   Email     实际宣讲学校名字和成果记录 /Name of the schools(visited)and achievements 1、宣讲时间/Time:  :   to   :  2、宣讲时间/Time:  :   to   :  3、宣讲时间/Time:  :   to   :  实际组织学生人数/Number of the student(organized):1、       2、       3、 学校负责老师评语、签字,学校盖章 /Remark、signature of the teacher in charge and stamp of the school 1、       签字/Signature:          盖章/Stamp:     日期/Date: 2、       签字/Signature:          盖章/Stamp:     日期/Date: 3、       签字/Signature:          盖章/Stamp:     日期/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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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浙江工业大学2014年“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申报对象 凡在学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均可参加课外科技基金项目的申报。 二、参选项目范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独立完成的或以学生为主完成的科研与技术革新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项目不能成为学生毕业设计),具体可参选的内容有: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等提出的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项目;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其它自然科学类、软科学类和社会科学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1、参加项目申报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在3月17日前将所有申报项目的《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国际学院杨早阳老师:307115801@qq.com。 3、校团委测算各学院院级立项数、校级立项数(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数)、校级资助项目数及资助总金额,并反馈至各学院。 4、各学院对申报项目的意义、研究条件及可行性等进行审核,根据校团委测算数据,确定院级立项项目、校级立项项目(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校级资助项目,以及校级资助项目中各项目资助金额。 5、各学院将《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项目清单》(附件3)(书面稿与电子稿一式一份)报送校团委。(报送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4月校团委公示立项项目。 四、项目经费来源及发放程序 1、校级资助项目经费来源:由学校下拨50%,学院配套50%。 2、校级资助项目学校经费发放程序:2013年10月通过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项目结题审查的,下拨相关经费。 3、校级资助项目学院经费发放程序参照学校经费发放程序执行。 五、项目执行时间与结题要求 1、执行时间:2014年4月——2014年10月。 2、结题要求:项目填写结题申请表,并提交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如有已经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应用证明等,请附录在后。 六、其他事宜 1、报送地点:屏峰校区健行B楼503 2、报送邮箱:307115801@qq.com 3、联系方式:0571-85290081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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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
关于浙江工业大学考点HSK考试的通知
各位同学: 浙江工业大学考点,HSK三级、四级、五级考试从今日其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5日,考试日期为4月12日。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踊跃报名! 报名方式: 1.自主网站报名:http://www.chinesetest.cn 2.到朝晖校区办公室王老师处报名缴费。电话88320160   HSK级别 (Level) 三级 (Level 3) 四级 (level 4) 五级 (Level 5) 价格(Price) RMB350 RMB450 RMB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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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学院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4年2月25日,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申屠高雄在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以及年级辅导员的陪同下赴义乌市稠江镇、东阳吴宁街道走访慰问了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   申屠院长实地查看了学生家庭情况,与学生家长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结合学生具体情况,对于毕业班学生希望学生在做好毕业设计的同时早点准备就业,对于新生希望能够找对学习方法争创好成绩。学院给学生家庭送去了慰问金和过冬棉被,鼓励同学们克服暂时的困难,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成才,回报家庭和社会。    我院一直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非常关注这些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并通过“奖、勤、助、贷、补、拓”等措施与政策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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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国际学院汉语言留学生主题讲座和选修课申报通知
  为丰富汉语言留学生的语言学习,增进留学生对中国语言和文化的了解,同时为促进教师自身的职业发展和专业发展,现进行汉语言留学生主题讲座和选修课的申报工作,国际学院全体对外汉语教师、学院其他教职工均可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和要求     类型Ⅰ:主题(系列)讲座:2课时-12课时。     类型Ⅱ:选修课:20课时及以上。 二、项目内容和主题要求:     1、有关文字文化、成语文化、中国历史、汉语视听说、世界历史,民间艺人讲座及演示、中国传统才艺讲座、浙商名人讲座均可(可参考附件2)。 2、如果主题讲座反馈很好,可以适当增设或重复开设,或者拓展成“选修课”。 3、要求用中文讲座和上课,必要时用英语来辅助。 三、项目申报和开课流程: 1、请有意申报的专职教师、其他教职工(仅限申报类型Ⅰ)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发到指定邮箱。汇总后交给对外汉语系审核。 注:非专职教师原则上开设讲座2-3次,每次2课时。     2、通过对外汉语系审核的项目,由各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进行选课,每个留学生可以填报2-3个志愿(原则上一门免费,超出的须缴费,材料费自理)。班主任负责汇总班级学生选课情况,并上报至孙晓丽处。     3、学院对各班级选课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原则上选课人数15人以上方可开班。 四、关于教材和参考书     开课(主讲)教师自行选择或者编制教材,或者学生需要用到的用具,如果需要学院统一预订的,请在申报表中注明。 五、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国际学院汉语言留学生主题讲座和选修课申报表》,在2014年3月3日之前发孙晓丽老师邮箱sxiaoli@zjut.edu.cn。     国际学院对外汉语系 2014年1月20日   附件:1、国际学院汉语言留学生主题讲座和选修课申报表       2、朝晖校区汉语言留学生选修课或讲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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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关于历届学生(原滨江学区)毕业证书领取通知
毕业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领取对象:2008年参加成考且被本科录取并按时完成学业者,2010年参加成考且被专科录取并按时完成学业者。 2、领取时间:2014年1月16日起,工作时间8:30-16:30                 (双休日、寒假2014年1月21日-2月25日期间不予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3、领取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德胜园(杭州市假山路33号,德胜园教学楼108室) 4、领取时请携带《水平证书》原件。若《水平证书》遗失,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遗失说明(需本人签字确认)。 5、如委托代办,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6、尚有欠费同学请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7、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咨询:0571-88334323 ,夏老师。                     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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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关于历届学生(原滨江学区)毕业证书领取通知
毕业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领取对象:2008年参加成考且被本科录取并按时完成学业者,2010年参加成考且被专科录取并按时完成学业者。 2、领取时间:2014年1月16日起,工作时间8:30-16:30(双休日、寒假2014年1月21日-2月25日期间不予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3、领取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德胜园(杭州市假山路33号,德胜园教学楼108室) 4、领取时请携带《水平证书》原件。若《水平证书》遗失,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遗失说明(需本人签字确认)。 5、如委托代办,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6、尚有欠费同学请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7、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咨询:0571-88334323 ,夏老师。                       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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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院内招聘
1. 岗位设置:对外汉语系副主任 2. 人数:1名 3. 聘期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1)做好对外汉语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协助系主任做好留学生汉语言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3)协助系主任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 人员要求: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较强的对外汉语教学能力; (3)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5. 岗位待遇:     根据学院相关政策享受管理工作津贴。 报名方式:填写应聘表(见附件),发送至gj79@zjut.edu.cn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月14日(周一)17:00 前 联系人:顾儆    85290780   附件:应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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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关于2014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教学进程的安排,现将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类人员假期       全院学生自2014年1月20日(周一)起开始放假,于2月21日(周五)报到注册,2月24日开始上课。2月21日-23日安排补考。       教职工放假自2014年1月22日(周三)开始,2月20日(周四)报到,期间安排轮休。       二、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三、各部门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值班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2014年寒假值班人员总名单                                                                                                                                                            国际学院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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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
国际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含在编、派遣人员)     二、考核内容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比例分别为优秀15%、良好35%、合格和不合格50%。     四、考核办法 学院对在编教职工和派遣教职工分别进行考核,考核等级比例一致。 1、学院各部门、系自行组织本部门人员考核,分管领导参加部门、系考核会。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在编教职工和派遣教职工分别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2、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系考核意见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在编教职工和派遣教职工考核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励和岗位聘任的依据。  五、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25日—12月31日,教职工填写工作考核表上交各部门、系负责人。教学科研人员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科研人员工作考核表》,管理人员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党政管理、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 2、1月1日—1月5日,各部门、系组织本部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电子稿发送至gj79@zjut.edu.cn,纸质稿经部门、系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上交学院办公室; 3、1月6日—1月8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部门、系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级。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科研人员工作考核表          浙江工业大学党政管理、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                                                                 国际学院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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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
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年1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 项目申报系统问题咨询。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4@sinoss.net。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1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4年2月24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在线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2份并加盖公章(社科院统一盖章)。(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公章。为方便审核,《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3)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并加盖公章(社科院统一盖章)。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规划处联系人:段洪波    联系电话:010-66096625,66097563   校社科院联系人:王磊   电话:0571-85290513             学院联系人:陈慧  电话:0571-85290780                         国际化教育研究所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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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
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现决定开展2013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 二、立项基本条件 申报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申报内容范围必须符合《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所要求领域。申报的教学改革项目必须不属于校级(含)以上已经立项和验收的各类在建项目中明确要完成的内容 2. 教学改革项目必须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开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研究成果要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 3. 重点项目结题时须发表B类及以上相关论文一篇,一般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一篇。 4. 重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动态、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原则上,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5. 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教学效果良好;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没有尚未结题、被中止的教学改革项目、教学软件项目、优秀课程等教学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二、立项程序 1. 教师申报、部门推荐。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由各学院、部门组织推荐。每个学院(部)推荐到教务处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013年本学院院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总数的50%(2013年尚未立项的学院以2012年立项为准)。机关每个部门申报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数不超过1项。 项目申请人根据指南与立项办法,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学院审核批准后,在推荐意见中明确承诺所推荐项目在学校立项后给予至少50%的经费配套,否则不予受理。 2013年12月30日前将各申报项目《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学院申报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学院2013年教改项目立项文件(2013年尚未立项的学院送2012年学院教改项目立项文件)统一送教务处(联系人:方学礼、高云,电话:88320442,Email:jxyj@zjut.edu.cn)。 2. 教务处组织评审。 3. 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发文立项。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 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 3. 学院申报2013年度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国际学院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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