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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2016、2017级综合测评成绩终稿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2016、2017级综合测评成绩终稿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国际学院2016、2017级学生的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期结束,公示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2016级17-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终稿)2018.9.23 附件:2017级软工17-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终稿)2018.9.23 附件:2017级土木17-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终稿)2018.9.23 国际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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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16、17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次公示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16、17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次公示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现将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2016、2017级学生综合成绩进行第二次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9月21日-9月22日,公示期间大家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团学副主席朱赟(手机号码:15869183667,QQ:972538790,邮箱:972538790@qq.com)。第一次公示后存在的一些加分问题已改,请各位同学仔细核对综合测评成绩表中的测评成绩。 附件:2017-2018学年软工2016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次公示 9.21 附件:2017-2018学年软工2017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次公示 9.21 附件:2017-2018学年土木2017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次公示 9.21 国际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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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浙江工业大学 “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三十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在校注册的学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作品范围 在校学习期间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校“运河杯”系列竞赛往届参赛作品、国家级或省级“挑战杯”系列竞赛往届参赛作品、毕业设计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具体参赛作品包括: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提出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具有一定水平的自然科学、软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 三、评审方案 1、参赛作品须填写竞赛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如已有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的证明等,请附录在后,评审时作一定加分。 2、参赛作品分机械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社科、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八大类,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作品和研究生作品。 3、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情况、上届竞赛获奖情况,制定本届竞赛学院推荐复赛作品方案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方案。 4、学院团委组织初赛,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院内参赛作品进行初评。 5、学院团委根据院内初评结果和校团委名额方案,确定推荐复赛作品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 6、校团委组织复赛。由校级专家评审组对复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推荐决赛作品及部分二等奖、三等奖作品。 7、校团委组织决赛。由校级专家评审组对决赛作品进行答辩评审,确定特等奖、一等奖作品及部分二等奖作品。 8、校团委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发文。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予优秀参赛作品。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小组将在于10月14日下午4点前以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稿,邮件名称以“运河杯竞赛+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将材料打包发至学院邮箱gjxykwkj@163.com: (1)参赛作品的竞赛申请表(附件1)及作品相关材料的电子稿。电子稿中每件作品的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格式命名。 (2)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电子稿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命名。 2、学院推荐复赛作品方案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方案,待所有参赛作品提交完毕后,由校团委另行公布。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请表 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国际学院团委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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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关于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
关于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 校级立项项目结题的通知 根据《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活动的通知》(浙工大团〔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校级立项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校级立项项目(附件1)。 二、结题实施方案 1、项目结题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并随附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如有已经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证明等,请附录在后。 2、学院团委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评审结果分为“结题通过”和“结题不通过”。 3、校团委审核各学院团委上报的结题材料及评审结果。 4、校团委统一公布项目结题情况。对于结题不通过的项目,相应减少学院下一期校级立项指标。因此,请同学们务必结题。 三、其他事宜 1、请填写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请在10月14日下午4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gjxykwkj@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材料文件夹请以“运河杯校基金+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附件:1、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校级立项项目 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 国际学院团委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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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17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17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按照《国际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稿)》要求,经奖学金评定小组统计核算,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2017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将进行第一次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9月19-20日,公示期间大家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团学副主席朱赟(手机号码:15869183667,QQ:972538790,微信:zhuyun972538790)。 附件:2017-2018学年软工2017级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9.19 附件:2017-2018学年土木2017级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9.19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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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杭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杭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激发大学生创新热情,培育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经研究,举办第四届杭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科技放飞梦想  创新驱动发展 二、大赛时间 2018年6月至12月 三、参赛对象 在杭高校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四、项目设置及申报要求 1.参赛项目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技术领域的各类应用型创新项目为主。项目必须自己设计和研究,遵循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原则。具有一定可预见的经济、社会效益,便于使用或投入生产的创新发明项目。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并已经完成可操作的模型或成品制作。 2.项目申报:各高校可采取学生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 3.比赛采用初评、答辩、决赛方式进行。经专家初评,推荐30个项目参加现场答辩,不能参加现场答辩者将取消获奖资格。现场答辩要对作品进行展示或演示。 4.评委根据答辩情况,推荐15个项目参加决赛。通过决赛产生一、二、三等奖。对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成果奖获奖作品,发给证书。获奖项目在申报专利方面可进入绿色通道,组委会还将推荐获奖项目参与企业、资本对接活动等。 5.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16:00,每个项目需递交: (1)申报表(见附件)一式5份(纸质材料+电子材料);(2)项目报告5份(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报告中不得出现学生、指导教师姓名和学校信息; (3)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材料,无需纸质材料); (4)项目实物图或效果图2张(电子稿,附件形式发送,单张图片200点像素以上,大小3MB以上,图片命名请与作品命名相同)。 本校有意向参赛的项目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64453232@qq.com(邮件命名格式:杭州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XX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纸质材料提交至养贤府318。 6.组委会联系人:潘迪青,联系电话:86974858,15958154108。 本校联系人:徐瑞吉,联系电话:0571-85290729。 具体要求参照《杭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评审规则》 五、参赛推荐名额分配 各高校团委、科协对本校学生(团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选,在此基础上,各校可选拔推荐15个项目参加市级比赛。 本校参赛项目经选拔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送。 六、奖项设置 设置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一等奖三个、二等奖五个、三等奖七个及优秀成果奖若干,设置高校优秀组织奖2个。 本届高校组科技创新发明评选由江干区科协、杭州市科技传播学会承办。   附件: 第四届杭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报名表 第四届杭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项目信息汇总表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共青团杭州市委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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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16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16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按照《国际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稿)》要求,经奖学金评定小组统计核算,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2016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将进行第一次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9月19-20日,公示期间大家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团学副主席朱赟(手机号码:15869183667,QQ:972538790,微信:zhuyun972538790)。 附件:2017-2018学年软工2016级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9.19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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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第十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报名通知
第十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报名通知 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高等学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增加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经中国数学会批准,第九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将由西安交通大学承办。 经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研究确定,本届比赛分区预赛在2018年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举行(工大预赛分设朝晖、屏峰两校区),决赛于2019年3月30日(周六)在哈尔滨工业大学举行。 现将竞赛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 (2)    竞赛内容:     非数学专业组竞赛内容为本科高等数学内容(高等数学内容为教学大纲规定的高等数学的教学内容)。数学专业组竞赛内容含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解析几何(均为数学专业本科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所占比重分别为50%、35%及15%左右。 (3)    竞赛组织工作: 分区预赛由各省(市、区、军队院校)数学会负责组织选拔,使用全国统一试题,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 决赛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和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    竞赛收费标准:     每个参赛学生要向参赛单位交报名费60元,其中50元用于分赛区,10元交给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组委会,分别用于分区预赛和决赛阶段竞赛工作的组织、命题、评奖、颁奖等项费用。 (5)    奖项的设立: 初赛奖。按照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 25%(其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人数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 20%、30%、50%)。颁发“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奖”证书。决赛奖。参加全国决赛的总人数不超过 400 人。每个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不少于 6名(其中数学类 3名,非数学类 3 名),由各赛区在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最后入选名单由竞赛工作小组批准。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评奖。颁发“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初赛奖和决赛奖证书均加盖“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的公章,获奖证书由承办单位统一印制。每份获奖证书,承办单位收取工本费 5 元。 决赛奖。参加全国决赛的总人数不超过400人。每个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不少于6名(其中数学类3名,非数学类3名),由各赛区在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最后入选名单由竞赛组织委员会批准。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评奖。 (6)命题、阅卷、评奖工作: 分区预赛和决赛的试题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统一组织专家命题。 分区预赛的试卷印刷、保密、阅卷、评奖工作,由各个赛区统一安排,由各赛区的竞赛负责人统一部署。各赛区在考试结束后,当堂密封试卷,及时送交到赛区指定试卷评阅点集中阅卷。评奖工作由各赛区自行组织。 决赛阶段的试卷印刷、保密、评阅工作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承办单位组织进行。评奖工作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评定。 (8)具体报名方式 想要参赛的同学向学习委员报名,填写报名表并缴纳60元报名费。学习委员将报名表班级报名表汇总后,在9月28日晚上8点前以“XX班数学竞赛报名表”命名后发至邮箱gjxykwkj@163.com,并联系团委书记助理胡方熠(17326037768)缴纳报名费。   附件: XX班 数学竞赛报名表格.xls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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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国际学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比通知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处相关文件,我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依据《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公平、公开的评选细则。 一、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括体质测试课)。 5、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细条件: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国家奖学金评比如出现在校期间受过院、校处分,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18日—25日,学生可以登陆信息管理系统(http://172.16.11.122:8080/cas/login)进进行国家奖学金在线申请,各学院需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保其填写规范和准确。在线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国家奖助学金网上申请操作指南》(附件1) 六、    学院将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实施《国际学院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分细则》,具体细则见附件1,《细则》计总评分的60%。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下载评分细则(附件2),填写完毕,于9月25日晚上24:00前发至邮箱:247594353@qq.com,纸质稿于9月26日上午11:00前送至健B505办公室(以收到纸质稿为准),逾期不候!  七、国际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面试通知: 各位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准备3-5分钟的个人陈述,经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面试,现场投票,占总评分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国际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国家奖助学金网上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版  附件2:国际学院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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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国际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研名单公示
全体学生: 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评选,我院拟推荐潘璐等11位同学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预备名单)。名单见附件,如有任何异议,请于9月18日下午16:00前至健B505-1办公室反映。 联系老师:黄丹峰,电话:0571-85290781. 附件:2019届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推免生报名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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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国际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做好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为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方路平 成员:洪滔、林静姗、楼群英、杨早阳、黄丹峰 二、工作进程安排 1.9月10日把将名额分配办法、学院推荐办法与细则报学校学生处备案,备案后在国际学院网站对外发布推免评比通知; 2.9月11日上午10点,召开保研说明会; 3.9月11日-13日下午5点,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4.9月14日-16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推荐工作,9月14日早上10点在屏峰校区健B502对报名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并于9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处; 5.9月16日-18日,在国际学院网站公示2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成绩绩点、排名等重要信息,并畅通学生申诉和咨询渠道; 6.9月19日,学院公示结束。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对报名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推研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 7.9月19日-28日,学校公示10天。 三、普通推免生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1.严格执行“浙工大发〔2018〕26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和组织推荐工作; 2.国际学院2019年普通推免生名推荐办法为:申报者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都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总评的高低(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三年综合测评排名高低排序),择优推荐; 按照学校名额分配,国际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推免生计划 预备人选计划 国际学院 8 4   3.2019年学校“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方案 学校计划 推免生计划 学院可推荐人数 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 11人 不超过3人 “研究生支教团” 免试推研专项计划 6人 不超过4人 “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3名,“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4名,学院对报名以上两类专项学生分别进行面试,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推荐上报学校。 四、关于专项免推生的特别规定 (一)“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和待遇: 1.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兼职从事共青团、辅导员或其他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相关管理及待遇由学校另行发文制定。 2.毕业后,按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就业。参加学校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管理和待遇: 1.到服务地支教一年后回校学习,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入学后按录取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相关管理及待遇由学校另行发文制定。 2.毕业后,按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就业。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学信网公告为准),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5日起,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同时可以填3所学校志愿,48小时内不准修改;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以同时接收和参加多个学校复试;待学校复试出成绩、发出预录取通知;学生只可以选择则其中一所高校作为“待录取”;网上操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操作;以免错过录取。学生在选择“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中心辅导员处备案;若放弃“推免资格”或“待录取”机会请上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原因。 4.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5.推免生无需手写纸质《申请表》、无校验码、也无需现场确认、拍照和缴费;以上流程和审核统一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网上进行;网上申报请如实填写,各类排名请严格按照学院公示执行;学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辅导员处备案。 6.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尚未解除的学生不予推荐。 7.校内遴选期间,学院内正式计划放弃的名额由本学院内部预备人选按排序递补。 8.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内容(附件1),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应相同,各类排名以学院公布的唯一排名为准。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上交至学院,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9.学生重考成绩和公选课学分,不计入总分。  10.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并作出书面承诺递交(附件2);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11.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学院所有。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健行楼505办公室 联系人:黄丹峰 联系电话:0571-85290781 电子邮箱:247594353@qq.com                            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1::浙工大发[2018]26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学生不放弃保研名额承诺书 附件4:三年成绩排名 附件5:三年综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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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软工2015级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终稿)
国际学院软工2015级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终稿)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国际学院软工2015级学生的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期结束,现将国际学院软工2015级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统计,详见附件。 附件:2015级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终稿)2018.9.1 国际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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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2015级综合测评成绩终稿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2015级综合测评成绩终稿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国际学院软工2015级学生的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期结束,公示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2015级17-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终稿)2018.9.1 国际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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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15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次公示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15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次公示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现将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2015级学生综合成绩进行第二次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8月28日-8月30日,公示期间大家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团学副主席朱赟(手机号码:15869183667,QQ:972538790,邮箱:972538790@qq.com)。第一次公示后存在的一些加分问题已改,请各位同学仔细核对综合测评成绩表中的测评成绩。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15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二次公示 国际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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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15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15级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按照《国际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稿)》要求,经奖学金评定小组统计核算,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2015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将进行第一次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8月24-26日,公示期间大家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团学副主席朱赟(手机号码:15869183667,QQ:972538790,微信:zhuyun972538790)。 附件:2017-2018学年软工2015级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第一次公示 8.24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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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结果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结果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软工2015级、软工2016级、软工2017级、土木2017级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结束,公示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2015级2017-2018学年学分绩点(终稿)2018.8.15 附件2:2016级2017-2018学年学分绩点(终稿)2018.8.15 附件3:2017级软工2017-2018学年学分绩点(终稿)2018.8.15 附件4:2017级土木(缺外教课)2017-2018学年学分绩点(终稿)2018.8.15 国际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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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软工2015级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结果
国际学院软工2015级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结果 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国际学院软工2015级学生的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期结束,公示结果详见附件1。 附件1:2015级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终稿)2018.8.15 国际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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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际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分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一年一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分数的评定工作,使学生学习了解最新相关学生管理制度,根据《国际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细则》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本次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分评定工作分年级进行。其中,15、16、17级将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2016年修订稿)》执行。本次综合测评提交的内容都需控制在2017.09.01-2018.8.31时间段内(如竞赛只能提交该时间段内的获奖情况)。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各年级综合测评分等评定结果与各类奖学金申请工作相联系,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等评定时间另行部署。 3)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全面工作的安排及部署、资料的审核、测评结果的汇总与公示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解释。 二、评选进程安排 2017/2018学年国际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比进程安排表 完成内容 时间 完成要点 绩点公示 8.12 综合测评 8.12 15、16、17级 发布奖学金评选通知,各班长和团支书通知到本班全体同学 8.12—8.18 15、16、17级 由班长或团支书负责通知班级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依据最新条例填写《国际学院学生学年考核表》,签名!班长统一收集后打包,于8月18号22:00 前发至邮箱972538790@qq.com,文件标题上必须注明专业班级,逾期不候! 8.23 学院审核 8.24—8.26 2015级奖学金综合测评分第一次公示,接受各类提问以及加分项目补报和更正 8.28-8.30 2015级奖学金综合测评分第二次公示 9.1 2015级最终奖学金综合测评分公示 9.17 2015、2016、2017级由班长或团支书在当日22:00前统一收齐本班《学年考核表》打印稿交给戴飞洋(手机号:17326022918) 9.18 学院审核 9.19—9.20 2016、2017级奖学金综合测评分第一次公示,接受各类提问以及加分项目补报和更正 9.21-9.22 2016、2017级奖学金综合测评分第二次公示 9.23 16、17级最终奖学金综合测评分公示 奖学金申报、评比 9.24 各班长打印总表 9.25—9.26 确定奖学金名单,班级同学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签名(电子稿、纸质稿),班长统一收齐上交组织部。 9.28 奖学金获奖名单终稿公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学院成立由院团委、年级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团学会组织部为成员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组。 2、学生本学年综合测评统计与公示。学院将进行三轮公示期,第一、二轮公示可接受各位同学加分材料,最终公示不再接受加分材料。具体时间参见第三条评选进程安排。 3、学生奖学金申报及审核。各位学生根据最终综合测评结果,于9月25日-26日期间认真填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各类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稿一份和打印稿两份,电子稿上传972538790@qq.com,打印稿由各班班长汇总后统一上交团学会组织部(戴飞洋:17326022918)。 四、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奖学金评定信息。奖学金评定时间紧凑且严谨,请各位同学务必关注学院发布的信息,如出现错误或遗漏问题,请按时间进程表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及时反映,逾期不候,后果由同学自行承担。 2、签名确认。学生一旦在“签名确认栏”中签名,即认定不再更改。代签需出示书面委托。签名时必须使用黑色水笔,不得有涂改痕迹。 3、关于2015级、2016级、2017级评比细则。所有2015级、2016级、2017级的学生评比细则参照《国际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细则》。 六、备注 1、相关综合测评资料下载请同学们自行下载本通知下面的附件。 2、2017/2018学年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奖学金名额将等学校通知再给予公布。 3.表格及其他文件发至邮箱:972538790@qq.com  4.组织部联系人电话: 分管副主席:朱赟:15869183667 部长:戴飞洋:17326022918 副部长 :李思聪:15158140828   欧粤鸣:17857690564 5.教师联系电话:黄丹峰:13588239295(662592) 6.信息发布平台:学院学工网、梦想国际微信公众号、QQ群、大国际、各班班长 国际学院学工办 20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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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
国际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 2015、2016、2017级各位同学: 现将国际学院2015、2016、2017级学生2017/2018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12—14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向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黄老师反映,办公室:健B505-1,联系电话:13588239295/662592,联系邮箱:247594353@qq.com。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说明:1、通识任选课不计绩点;2、补考、重修的课程绩点按正常考试(第一次)的成绩计算,若该科目不在本学年则不计入绩点;3、以等级制登记的成绩,替换至对应百分制,进行计算(及格:65;中等:75;良好:85;优秀:95);4、二专成绩不计入;5、2017级的预科成绩不计入。绩点换算与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如下:     附件1:2015级2017/2018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18.8.12 附件2:2016级2017/2018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18.8.12 附件3:2017级软工工程2017/2018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18.8.12 附件4:2017级土木工程(缺外教课)2017/2018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18.8.12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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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2015级学生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
国际学院2015级学生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   2015级各位同学: 现将国际学院2015级软件工程专业学生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12—14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向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黄老师反映,办公室:健B505-1,联系电话:13588239295/662592,联系邮箱:247594353@qq.com。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说明:1、通识任选课不计绩点; 2、补考、重修的课程绩点按正常考试(第一次)的成绩计算,若该科目不在本学年则不计入绩点;3、以等级制登记的成绩,替换至对应百分制,进行计算(及格:65;中等:75;良好:85;优秀:95);4、二专成绩不计入。绩点换算与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如下:   附件:2015级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2018.8.12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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