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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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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在学校推进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统筹建设卓越研究生教育,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型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按选题价值、拟解决问题的范围、影响大小等分为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二、项目申报范围与研究年限1.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针对研究生教育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聚焦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在培养模式、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监控体系、导师指导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申报与立项按照项目指南进行,项目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也可自行选题。2.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性质分为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探索两种。重点、一般项目结题时项目成员应公开发表(含录用)与本项目相关的教改论文1篇,论文需注明“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资助”,其他结题条件由申请人在申请书中自行设定。招标项目以形成行之有效且可以推广的工作经验为目标,通过政策建议,文件制度初稿,经验交流汇报,调研报告等形式呈现。3.研究生教学改革重点、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发文立项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招标项目完成时间为6个月-9个月。三、申报条件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申请者和参与者须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任课教师或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2.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研究生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项研究生教改项目。 3.所申报的项目须做到目标明确,论证充分,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预期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学术或应用价值且有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主持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未结题和逾期超过1年结题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四、申报流程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立项。推荐部门应对推荐项目严格把关,给予配套支持,并督促项目实施。鼓励跨学院、多部门联合申报。五、材料提交符合申请条件,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于8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稿(申请书、汇总表及任务书一式1份)交至屏峰健B504,同时将电子稿发至dongrui@zjut.edu.cn邮箱。联系人:董老师,85290785。附件1:2022年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及招标项目选题.doc附件2:2022年研究生教学项目任务书.docx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01
2022.07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根据上级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以及《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精神,现将国际学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材料要求具体要求按《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和《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浙工大人事处〔2022〕28号)执行。二、评聘工作时间安排(一)个人申报(7月10日前)1.申报人请尽快加入学院职务评聘工作微信群。申报老师请于7月3日前发送《评聘名册》电子表至邮箱intl@zjut.edu.cn。并填写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考核表》《业绩条件对照表》,准备论文检索证明(参见附件9 图书馆开具文献检测指南)、项目证明、获奖证书、职称、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聘服务平台”(http://172.16.13.195:8080/zjutzcps/index.jsp)进行填报,上传《综合考核表》和电子照片后,点击提交至学院。2.申报人于7月6日前打印系统导出水印版纸质《综合考核表》,并提供所有需核验的佐证材料至学院,核验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制度,教学秘书、科研秘书、人事秘书、辅导员负责学院核验工作,核验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二)学院审核与公示(7月15日-7月31日)1.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重复性文献检测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图书馆。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制度,人事秘书负责学院核查工作。2.学院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学院网站全信息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资格审查与公示情况、师德师风鉴定结果一并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三)所在单位(部门)材料报送(8月1日前)各单位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经系统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同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1.评聘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2.《综合考核表》纸质版1份(从系统导出的带水印版本);3.《申报基本条件对照表》纸质版1份;4.破格/优秀人才直报的申请人员提交《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业绩突出优秀人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基本条件对照表》、业绩证明复印件各1份及5位高水平同行专家推荐表。(四)组织破格/优秀人才评审会(8月下旬)学校组建相应评审小组对申请破格人员及优秀人才直报进行评议。申请人员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内容为破格申报/直报理由以及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包括评审专家问答环节。(五)同行专家学术评议(9月上旬)各单位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考核表》最终版经系统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并报送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送审材料,所有送审材料不能显示申请人员的姓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六)申报人员与材料公示(10月上旬)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及申报评审材料(综合考核表)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民意测评(10月中旬)各单位组织全体正高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八)教学水平评议与实验技能操作考评(7月-10月)教务处组织教学水平评议,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包括“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三类)开展教学水平评议;实验室资产管理处对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现场实验技能操作考评。(九)职称领导小组会议(11月中旬)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当年度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十)组建考核推荐组会议(11月中旬)学校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推荐指标,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名单,组织评聘考核,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岗位)内排序推荐,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十一)组建学科评议组会议(11月下旬)申报人员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写信息,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评议。(十二)召开评聘委员会(12月)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会议,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聘任人选。公示评聘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十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次年1月)学校开展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公示初聘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十四)发文、制作聘书(次年3月)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发文公布聘任人选,制作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以上时间为初步安排,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三、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申报材料主要分为个人申报材料及单位汇总材料,各项材料由学院根据相关时间节点,按规定要求提交。填写要求详见附件。四、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2022年新规的解读1.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填报的各类材料截止时间,统一为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6月30日,申报对象的任职年限时间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2.当年从外单位调入人员,在调入次年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因人才流动从一单位变动到另一单位,专业性质和技术岗位未改变,一年后方可在现单位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原任专业技术职务与现聘岗位不相符合的,转岗工作满一年后方可申报同级转聘现岗位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转聘一年后方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3.破格申报须满足学校规定的破格条件。自2024年起,一般破格和特别破格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一次同一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皆为“优秀”,或教学业绩考核为优秀。4.从2022年起,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结果仅有1份“尚未达到”的情况,可参考《实施办法》正高有关程序执行。5.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未获通过者,再次申报,须于未通过当年7月1日至再次申报当年6月30日之间取得新成果(主要指项目、论文论著、成果奖励或工作成果等),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6.初定教师系列、学生思政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自入职起两年内取得“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予以追溯初聘时间。两年内未取得合格证书则按合格时间确定初聘时间。7.初定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出版、档案等系列,以及国家所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应先参加规定的资格考试,取得有效合格证书,合格时间晚于试用期(见习期)结束时间,则按合格时间确定初聘时间。8.进一步落实教学中心地位,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从今年起,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包括“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三类)进行教学水平评议。申报教学为主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议结果须为A,且应在学校当轮岗位聘任中聘在教学为主型岗位上。教学水平评议工作具体按《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水平评议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2〕22号)执行,由教务处组织实施。9.进一步明确党务工作者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要求。机关部门中在当轮岗位聘任聘在党务工作岗位,实行“双线晋升”的党务工作人员,应按照所聘岗位主要从事的工作性质和专业性质评聘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须符合所申报系列条件,取得党建、党务工作相关荣誉、奖励、成果的优先考虑。10.继续教育要求。各类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上级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培训学时要求。从2022年起,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者12天,其中“年度”按自然年度界定。有关培训内容及学时计算办法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2〕13号)执行。11.指导学生创赛或文体活动经历等要求。从今年起,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师系列(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不含教育管理)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指导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经历(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业竞赛),或指导我校学生参加各类文艺、体育竞赛,或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双百双进”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本科生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承担全校性大型群体活动工作,或担任学校运动队教练等经历。以上指导学生经历均须任现职以来。12.大力推进“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大成果”建设,对完成当轮聘期重大突破性指标、重要战略性指标、学校“十四五”重大(重点)发展目标的创新团队,团队成员若达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在当轮聘期内可单独申报,通过学校所规定的评聘程序,可实行单列计划,由团队负责人根据成员贡献度择优推荐。13.畅通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绿色通道”。鼓励教学科研水平特别优秀,业绩贡献特别突出,并有较大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高层次人才,符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业绩条件基础上,同时符合正高级破格条件,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单列计划。五、同行专家鉴定费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费2000元(5人×400元/人),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00元(3人×400元/人)。同行专家鉴定费由申请人自理。浙工大人事处〔2022〕28号.doc职称评聘.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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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
转教务处: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 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及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5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类型及范围此次推荐分为三类: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类型主要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认定推荐类型主要为线上、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022年增加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推荐类型主要为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各类别课程的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特别注意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的学时比例。学院(部)推荐认定课程数量不作限定。原则上应优先推荐校一流本科课程培育立项课程。认定范围:(一)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1.线上一流本科课程: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至少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原则上每个周期不少于6周,下同)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2.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截至2022年5月31日,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在线方式授课的学时可计入教学周期。鼓励申报体现跨学科、跨专业及产教融合、医教协同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鼓励申报优势特色鲜明、受益面广的高质量文化素质类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每年限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二)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认定范围:推荐类型主要为线上、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截至2022年5月31日,完成至少1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施,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在线方式授课的学时可计入教学周期);同时还应突出国际化课程特点,授课对象须为(或包含)外国留学生,课程已列入外国留学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授课语言除汉语类、国情教育类课程外,须为全外语。课程负责人近5年内应有至少2年从事本科层次外国留学生教育或管理经验(提供授课记录或工作简历,并由教务处证明)。请各学院在推荐国际化一流本科课程时,重点推荐优势学科专业、具有在线授课基础的本科课程。本次可推荐的非外文授课课程数占国际化一流本科课程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可适当考虑推荐相关特色课程,如始业教育、国情教育、中国法律教育等。候选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教师或管理人员。候选课程负责人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国际化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课程(其中非国际化课程不超过1门)。由外籍教师负责的团队必须包含中方教师。(三)首批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认定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推荐类型主要为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截至2022年5月31日,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在线方式授课的学时可计入教学周期。劳动教育课程须体现时代性、实践性。结合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开设的实践体验性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优先推荐。鼓励申报注重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高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紧密协同,深化产教融合,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提高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相关课程。鼓励“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乡村振兴创意大赛等竞赛相关高质量项目转化为高水平劳动教育课程。候选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劳动教育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课程(非劳动教育课程不超过1门)。二、申报时间和要求2022年6月16日17:00之前,请将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国际学院老师,请于6月15日前,将纸质稿申报书和平台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提供)5份交至健B504,电子稿(申报书、附件材料、汇总表)发至邮箱dongrui@zjut.edu.cn。纸质稿:推荐汇总表盖章稿1份,申报书和平台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提供)5份。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及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交至:教学科,东科教南102,jxk@zjut.edu.cn。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交至:国际化培养科,东科教南112,gjhpy@zjut.edu.cn。请各学院(部)认真规范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申报课程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推荐要合理统筹不同类型课程,避免过于集中。学院(部)推荐课程需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申报课程材料,在确保申报课程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对申报课程进行排序推荐,推荐结果应经过教学委员会审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评议评审,在评审后进行校内公示。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推荐任务。三、推荐工作联系人员及方式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及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沃崇娜,88320047。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张星星,88320275。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3.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4.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申报书5.省级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申报书 6.线上课程(不含国际化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非省平台)7.线上课程(国际化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非省平台)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附件1-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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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
转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我校决定开展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本次组织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三类。浙江省教育厅对本三类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各学院(部)推荐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限3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限2项,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限1个。(一)示范课程。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学院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二)教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二、申报时间和要求2022年7月1日之前,请各学院将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教务处。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还需提交课程思政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线上课程可不提供)。国际学院申报教师请在在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交至健B504, 电子稿发至邮箱dongrui@zjut.edu.cn。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堂或实践)的实录视频(线上课程可不提供)可在6月29日前发送学院。纸质稿:推荐汇总表盖章稿1份,申报书5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交至:沃崇娜,东科教南102,jxk@zjut.edu.cn。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交至:陶宏,东科教南103,jxyj@zjut.edu.cn。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交至:毛珣,东科教南102,jxk@zjut.edu.cn。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推荐结果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排序后向学校教务处推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程思政教学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推荐任务。三、推荐工作联系人员及方式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沃崇娜,88320047;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陶宏,88320442;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毛珣,88320239。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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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关于召开2020-2021(2)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的通知
各学院:                                          兹定于5月19日(周四)下午1点半开始召开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具体安排为:(1)13:30-14:30在健行B502会议室召开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2)14:30-15:15在健行B502会议室召开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请各学院安排1-2名本学期承担留学生课程的老师参加13点半的座谈会,参会教师名单上报给国际学院董睿。请各学院留学生秘书、辅导员通知本院在校留学生参加14点半的座谈会,国际学院学工办也将向全部在校留学生发送会议通知。                                                                                                                                                       国际学院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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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院级来华留学生线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留学生本科教育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启动2022年度来华留学生线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经费  1.线上精品课程一般项目(含重点项目),原则要求在32课时(含)以上;  2.线上精品课程短学时项目,原则要求在16-24课时;  3.两种课程项目均按每课时200元划拨建设经费,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6000元,重点项目经费可增加20%。      二、建设要求      1.确定线上课程质量标准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留学生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助力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加强线上课程教学内容间的衔接与联系,减少重复与脱漏,更好地发挥线上精品课程在留学生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3.建设优质线上课程资源    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或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必须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校外主流在线课程平台上线备查,扩大受益面和影响力。      4.创新线上教学模式    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教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探究性学习和协作学习。      5.改革课程评价方式    采用课堂过程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对课程内容和教学过程进行及时优化。      6.优化基层教学团队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积极开展线上教学方面的研究,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定期开展线上示范教学活动,推广线上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经验。      三、申报条件     线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教师个人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人须为第七轮岗位聘任考核合格或免考核人员,且上一年度无教学事故。    本项目允许申报人建立课程组,开展课程项目的建设。    本通知所指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含人事派遣教师)、辅导员和管理岗教职工。     四、项目级别与申报建设程序      1.项目级别    本课程建设项目级别等同于学院教学改革项目,为鼓励教师积极申报项目和建设课程,学院将择优推荐部分课程建设项目为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或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2.申报立项      申报的课程项目须经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在立项限额内公布。原则上建设课程数量不超过6门,其中重点建设项目不超过2门,其余为一般项目和短学时项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确定立项名单后,正式发文立项。      3.材料要求      申报人填写《国际学院申报在线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发送至学院教学秘书董睿老师邮箱:dongrui@zjut.edu.cn,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申报时间: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0日,逾期不受理。      4.项目管理      来华留学生线上精品课程建设期为12个月(其中,线上精品课程一般项目:2022年6月—2023年6月,线上精品课程短学时项目:2022年6月—2023年2月),学院将给予经费资助。    学院将对立项的课程进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经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取消该课程立项。建设期满后,学院统一组织验收。                                                                                               国际学院                                                                                          2022年4月15日 国际学院来华留学生线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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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国际学院关于招聘国际学生专业班主任的通知
各学院教职工:为加强国际学生学风建设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国际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国际学生的培养质量,拟面向全校招聘国际学生专业班主任。专业班主任将按照校区和专业分布,按照1:30左右的比例进行招聘,2022年目前境内国际本科生208人,分布在14个学院21个专业, 本次拟招聘7名专业班主任(附件1)。国际学生专业班主任集学生班级管理、思想教育、学风建设等职能于一体,协助辅导员做好国际学生本科生日常管理等工作(附件3),要求应聘者热心国际学生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涉外教学和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班主任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津贴3000元,考核优秀者另行奖励,并优先推荐“最受留学生喜爱的教师”。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填写《国际学生本科生专业班主任报名表》(附件2),于4月29日16:00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cliang1988@zjut.edu.cn,签署所在学院意见的纸质报名表交至健行楼B505。国际学院根据最终报名人数决定是否组织面试。 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2022年4月20日附件2 国际学生本科生专业班主任报名表.docx附件3 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专业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doc附件1 国际学生本科生专业班主任分布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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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感受中国新时代”主题征文、摄影和短视频大奖赛的通知
为深化人文交流、推动文明互鉴,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 中国,展现留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当代世界》杂志社与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组委会, 联合主办征文、摄影和短视频大奖赛。一、活动主题以“感受中国新时代”为主题,反映留学生、留华毕业生对近十年来中国各方面情况的看法和认识,以亲身体验和切身感受讲述他们眼中的中国新时代。二、参赛对象目前就读的留学生和2012年后毕业的留华毕业生。三、参赛要求本次赛事采用征文、摄影作品、短视频同时征集的方式进行,参赛人员可参加其中一项或多项比赛。参赛作品以真实生活和切身感受为创作基础,均须原创,未在其他书、报、刊、网站、新媒体平台公开发表,也未向其他同类比赛投稿。(一)征文要求1.围绕活动主题,题目自拟。以留学生视角讲述2012年以来在中国学习、生活、工作的亲身经历、感受和见闻。可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叙说中国的经济发展、科技成果、自然风光、城市建设、人文交往等,讲述真实鲜活的中国故事。2.征文体裁不限,篇幅1000-2000字,作品建议以中文撰 写,字体格式建议采用宋体、四号字、1.5倍行距。作品发送至 邮箱zjut_icso@126.com,邮件标题为:“征文--作者护照姓名--国籍--作品标题”。(二)摄影要求1.围绕活动主题,用镜头捕捉在华或与中国有关的真实瞬间。可以是校园生活、大众人物、自然风光、风土人情等,拍摄地为中国境内或与中国元素相关的其他国家和地区。2.作品要求构思新颖、画面清晰、布局合理,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黑白、彩色均可,须附作品简要说明,100字以内。每人提交不超过2件作品,单幅照片和组照(每组不超过3张,按1件计算)均可。3.摄影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作品发送邮箱zjut_icso@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 摄影一作者护 照姓名一国籍一作品标题。(三)短视频要求1.围绕活动主题,以留学生视角记录在中国学习、生活、工作中的所见所闻所感,生动反映对2012年以来中国各领域发展变化的感受和体会。   2. 作品时长3分钟左右,具体呈现形式不限,剧情短片、微 电影、微纪录片、Vlog 等均可。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接 受AVI、MOV、WMV、MP4、RMVB等主流视频格式文件。作 品语种为中文或英文;如使用其他语种,须附加中文或英文字幕。 作品发送至邮箱zjut_icso@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短视频一 作者护照姓名一国籍一作品标题。3. 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赛。鼓励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组成团队进行创作,在校留学生作品可有指导教师参与。四、发送方式留学生按要求将相关作品在征集作品截止日期前发送到邮箱zjut_icso@126.com,同时填写"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学校汇总所有作品后,统一发送至赛事组委会。五、时间安排(一)征集阶段(2022年3月10日至7月20日)1.征文、摄影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2.短视频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二)评奖阶段(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1. 征文、摄影、短视频比赛分组评审。赛事组委会将组织相 关领域权威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2.组委会将于2022年8月25-31日在“当代世界”官网、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对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对获奖 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三)宣传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获奖作品将在《当代世界》中、英文刊和"CPCWORKS"英 文微信公众号、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客户 端和自有平台等主办方媒体平台陆续推广宣传。 本次赛事征文、摄影、短视频获奖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和 署名权,赛事组委会享有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相关作品用于出版、宣传、展览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人员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方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以及个人所有权。六、奖项设置1. 征文类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分别为1500元、1000元、500元;   2. 摄影类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分别为1000元、600元、300元;3. 短视频类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2000元。上述三个赛事的奖项视参赛人数和作品质量酌情增减。凡参 赛者均可获赠2022年《当代世界》中、英文电子刊阅读权限。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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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国际学院2022年寒假安排通知
 各位老师:根据学校通知和教学进程的安排,现将寒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 1月14日(周五)开始轮休,2月18日(周五)返校报到,2月20日(周日)正式上班。二、值班注意事项(一)两校区值班人员请务必将当天值班情况及巡查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上,并拍照上传至国际学院微信群(international family)。(二)寒假值班内容:1、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2、行政线主要值班内容:1)协助学工线老师和汉语老师组织文体活动;2)每天巡查屏峰校区留学生公寓楼一次,并视工作需要与值班辅导员走访校外住宿点;3)做好来院留学生的接待访问,并处理相关问题;4)协助处理可能出现的学生校门口出入问题;5)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6)其他事项请值班人员酌情处理并根据事情轻重缓急及时转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如有其他事项需要加盖学院公章,请务必在征求分管领导的同意后方能盖章。3、学工线主要值班内容:1)到校值班日时到校走访校内外留学生宿舍楼,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帮忙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视情况走访校外住宿点;2)根据计划,寒假及前后开展“留校防疫,暖心工大”留校国际学生感知中国传统文化系列活动;3)负责境内留学生智慧工大学生每日一报统计工作,值班老师每日中午12点导出当日未打卡学生名单,各年级辅导员每日下午3点前完成全体境内留学生每日一报工作;4)假期留学生数据每日一报继续由梁超老师负责汇报(包括屏峰校区统一住宿留学生体温状况);5)负责提醒各年级双码(健康码、行程码,一周一次即可),提醒各年级辅导员收集,并做好线上表格登记;6)做好来院留学生的接待访问,并主动约谈重点学生,及时处理相关问题;7)处理校内外留学生各类突发事件;8)在杭值班期间也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持24小时在线,确保信息通畅,任何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到达学校处理。4、所有值班人员下班前请注意切断电脑等电器电源开关,关闭门窗,以免造成不良隐患。 学院办公室2022年1月13日附件1:国际学院2022寒假值班表.xlsx附件2:2022寒假值班通知.doc
03
2022.01
转:关于开展2021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学校2021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及相应条件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申请初定(转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1.已获得博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已获得硕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已获得学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一年见习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可认定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初定教师系列、学生思政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程序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定。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交实际用人单位签署考核意见。三、报送材料要求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请所在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办领取。2.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初定教师系列、学生思政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系列须另附“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申请汇总表》纸质稿(需加盖公章)及电子稿各一份。请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在1月7日之前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表格至朝晖校区尚德园127办公室领取,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定。联系人:章舜,联系电话:88320290,邮箱:zhangshun@zjut.edu.cn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转聘)申请汇总表.xls
02
2022.01
转: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 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工大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课程思政实施方案,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组织进行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安排如下:一、考核组织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作为一年一次的常规性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部)具体实施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重点是教师教学效果。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中,实行教学效果的优先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三、考核对象我校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我校在编的具有非教师系列职称并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师是否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由各学院(部)自行决定。四、考核内容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考核主要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三个方面进行。其中,教学工作量是指在人才培养计划内由学校安排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考虑教师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获奖和其他教学工作奖惩情况;教学研究与改革方面考核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建设项目、教学研究论文及论著(教材)、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获得的奖励等。五、考核等级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当年学院(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0%之内,对于近一次在学校教学工作考评中获优胜杯、优良奖和鼓励奖的学院(部),优秀人员比例放宽到25%之内。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比例由各学院(部)根据评价标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年度教书育人或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成绩突出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定,可直接获得当年教学业绩考核优秀等级(不占学院指标)。六、时间安排各学院(部)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盖章稿报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传至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fanya.chaoxing.com)。每个学院(部)可推荐教书育人学校评优人选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学校评优人选各1名。国际学院申报校级优秀的教师,请将教学业绩考核优秀等级申报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于2022年1月14日前报学院健B504,逾期不再受理。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毛珣,电话:88320239,Email : jxk@zjut.edu.cn。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    2.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校评优秀等级推荐人选汇总表    3.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等级申报表                                                                    教务处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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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浙江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及寒假留学生线上教学应急预案
为有效加强疫情防控,确保留学生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全面落实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111号)文件精神,结合留学生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及寒假留学生教学应急预案。 一、做好来华留学生教学全部转为线上的准备工作1.承担来华留学生课程的教师需按照本学期教学要求,做好剩余课程全部转为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合理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做好开展线上教学、线上研讨和在线考试等工作的准备。2.来华留学生课程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最新研判,做好“提前考试、提前放假”的准备,为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尽早组织学生开展期末复习和指导帮扶工作。3.来华留学生实习安排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停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实习、实践。4. 如条件允许,来华留学生校内实验课应尽量提前完成。 二、境内留学生其他教学安排1. 来华留学生于2022年1月17日(周一)开始HSK汉语能力课程的学习,具体课程由国际学院安排提供;HSK课程任课教师可采用线上和线下混合式教学,其中线下教学课时应不低于总课时数的50%。2.HSK汉语课程线下教学时,任课教师应利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等录制授课内容,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供同一等级HSK课程班的境外留学生线上学习使用。3. HSK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课程学习形成性评价与标准化考核,原则上对同一等级HSK课程教学班学生采用一致的考核方式。4.向境内已达到相应HSK汉语水平的学生提供寒假中国文化课程(选修),具体课程由国际学院安排提供。境内留学生进入校园须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在完全符合流程和各项检测通过后可进入校内接受线下教学。如全省和学校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本预案的教学安排可能变动,届时将根据学校相关精神及通知另行调整。                                          教务处  国际学院2021年12月14日
17
2021.11
关于召开2020-2021(1)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的通知
各学院:                                             兹定于11月19日(本周五)上午10点开始召开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    具体安排为:    (1)10:00-11:00在健行B410会议室召开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    (2)11:00-11:45在健行B410会议室召开留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    请各学院安排1-2名本学期承担留学生课程的老师参加10点的座谈会,参会教师名单报给国际学院教学秘书。    请各学院留学生秘书、辅导员通知本院在校留学生参加11点的座谈会,国际学院学工办也将向全部在校留学生发送会议通知。                                       教务处    国际学院                                        11月17日
11
2021.11
巡察工作通告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1日开始对国际学院党总支进行巡察,驻点巡察十五天时间(周末除外,至12月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巡察对象内容本次巡察,主要是对国际学院党总支2018年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政治巡察,重点对学院党总支和党员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同时,还要了解2018年以来调离、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学院原领导班子成员、下属部门负责人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二、巡察组成员组    长:杨东勇(正处级巡察专员)副组长:林  洁(女,副处级巡察专员)              徐吉洪(副处级巡察专员)成   员:顾浙标(巡察干部)陶  进(女,巡察干部)赵利娜(女,巡察干部)联络员:陈洋洋(巡察干部)三、联系方式巡察期间,干部师生对巡察对象和巡察工作如有问题反映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巡察组联系。联系电话:0571--8829019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巡察办,邮政编码:310014;意 见 箱:屏峰校区健行B楼5楼走廊(11月11日至12月1日);电子邮箱:dwxcb@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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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院庆20周年系列活动-留学生育人课程之“向留学生讲建党百年成就”活动成果征集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留学生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校来华留学生课程思政工作,强化课程育人导向,落实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任,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时也为国际学院成立20周年献礼,学院特向对外汉语教师征集活动成果 征集对象:国际学院国贸(中国商务)留学生任课教师、对外汉语教师和承担教学的辅导员老师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征集要求:请围绕育人主题和目的、育人课程(党的丰功伟绩)内容、讲课效果等三方面,撰写不少于800字总结,并配3-4张现场照片,如能提供1-2分钟讲课视频更佳。请各位老师积极参与、认真实施,并于征集截止时间前发到董睿老师的邮箱dongrui@zjut.edu.cn                                                       国际学院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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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院庆20周年系列活动-HSK微课比赛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文件精神,促进来华留学生汉语学习能力和HSK考试水平的提升,通过微课比赛加强教师之间HSK课程教学经验的交流,进一步提升HSK课程项目的教学质量,国际学院汉语系特举办此次HSK微课比赛,同时也为国际学院成立20周年献礼, 参赛对象:国际学院全体汉语教师比赛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比赛地点:屏峰校区健B102教室比赛要求及评奖1、比赛形式及时长:采用现场讲课的形式,每人讲课时长限定为8分钟,现场评委和候场教师可配合教学互动。2、讲课内容:HSK课程上课片段的展示,能充分展现HSK考试导向和知识要点,体现良好的教学思路和理念。3、评比内容及占比:分教学态度(20%)、教学内容(30%)、教学方法与手段(30%)、教学能力与艺术(20%)。4、评委:教务处、学院领导和相关专家5、奖项: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请汉语系各位老师认真准备并积极参加此次微课比赛。                                                       国际学院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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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关于《国际学院教书育人成果奖励办法(2020版)》的 补充规定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落实“破五唯”、实施“四个评价”,激发国际学院内涵式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深刻把握《总体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指导国际学院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等工作的正确方向,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国际学院教书育人成果奖励办法》(2020版)补充规定”,对《国际学院教书育人成果奖励办法》(浙工大国际〔2020〕13号)做出相应修改,形成本规定。具体补充规定如下:(1)强调教书育人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该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教师和教学成果,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奖励或资助。(2)教师应完成《国际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2021版)》规定的教书育人及管理教辅工作量,为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提质增效贡献力量,对于未能完成教书育人及管理教辅工作要求的教师,其教书育人成果不予奖励或资助。(3)为适应教学新形势,推动课程思政建设(留学生课程育人工作),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师应完成《国际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2021版)》规定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任务和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任务等,对于未能完成相关任务要求的教师,其教书育人成果不予奖励或资助。(4)各类教书育人成果(含论文、专著、课程、项目、获奖等)需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认定,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教师的师德师风评价、年度考核等级、综合表现等对相应成果进行评定,对上述方面评价达到合格,成果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可参照《国际学院教书育人成果奖励办法》(浙工大国际〔2020〕13号)执行。学院将继续深入领会《总体方案》的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教育评价改革应当遵循的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夯实“破五唯”的基础。根据《总体方案》及国家关于“破五唯”的一系列指导文件和政策要求,系统梳理学院相关领域的规章制度,集中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多角度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宁静和谐的教书育人及学术研究环境。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国际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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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留学生教学实施方案
为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中统筹有序开展留学生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1-2022(1)教学任务,特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留学生教学实施方案。 一、来华留学生教学总体安排及准备工作要求1.承担来华留学生课程的教师需按照秋季学期教学要求,做好线上和线下教学准备工作,合理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方法线上研讨等。2.来华留学生实习安排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如无法进行实习,则按照2020年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原则参照执行。3.需参加缓考、补考的境内来华留学生参照学校教务处要求,9月9日(周四)开始进行2020-2021(2)学期课程的缓考、补考。4. 承担来华留学生课程的教师应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工作,需进一步做好专业课程思政元素提取与专业课程融入设计和思政案例收集,提高课程准备工作质量。 二、境内留学生返校实施线下教学的安排(一)境内留学生返校安排根据返校前留学生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暂不返校”留学生: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第二类“暂缓返校”留学生:1.杭州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或“橙码”的留学生,暂缓返校。待健康码转绿,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2.自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尚处于集中隔离观察和居家医学观察的留学生,一律暂缓返校。须落实属地疾控要求完成必须的医学观察,持当地负责医学观察单位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3.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或密切接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一律暂缓返校。须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冠肺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4.返校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及地区入境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留学生,暂缓返校。须到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必要的核酸和血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校。第三类“正常返校”留学生:1.除上述情况外,其余留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分批返校,具体时间为:(1)学历老生在9月8日线下报到注册;(2)学历新生在9月7-8日线下报到注册。2.留学生来校报到时,必须持有杭州健康绿码、防疫行程卡和学校通行码。3.具体报到时间由国际学院和各专业学院通知,留学生按规定时间报到,未经批准无故不报,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4.对于已无课程安排且需在实习单位实习的毕业班学生,经学校审批同意(本科生由学院审批,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并由学院审批)后可暂不返校。5.对于“暂缓返校”和“暂不返校”的留学生,由所在学院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实行每日跟踪联系和动态监测管理,进行人文关怀,在确认身体健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由所在学院负责做好返校通知。(二)境内留学生教学安排1.全体留学生于9月13日(周一)开始线下课堂学习。2.全英文授课专业的境内留学生人数若少于教学班选课人数的1/3,任课教师可采用线上和线下混合式教学,其中线下教学课时应不低于总课时数的50%。3.线下教学时,任课教师应利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等录制授课内容,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供同一课程班的境外留学生线上学习使用。4.实习实训由留学生所在专业学院根据学校外出校园规定、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实习地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鼓励各学院创新实习方式,开展线上实习、线上线下混合实习等。5. 任课教师应加强对课程的形成性评价与多元化考核,原则上对教学班学生采用一致的考核方式 。(三)第一类“暂不返校”、第二类“暂缓返校”留学生教学安排1.第二类“暂缓返校”的留学生,在“正常返校”留学生在校线下教学的时间居家在线学习;如“正常返校”学生开始课堂教学时“暂缓返校”的留学生符合要求、可以返校,则直接加入线下课堂教学学习。2.对于无法返校的留学生,则由教师通过原有在线教学平台提供学习资料、辅导答疑等方式进行任务驱动式教学。3.各专业学院要与“暂缓返校”、“暂不返校”留学生保持联系,关注学生动态,充分发挥教师力量,做好教学安排和学业指导、学业帮扶工作。三、 境外留学生教学安排1.任课教师对境外留学生均采用线上方式授课。2.对于课程班级内一部分境内留学生已返校开展线下教学的情况,任课教师可将线下教学内容录制后上传到在线教学平台,以供境外留学生线上学习使用。3.线上教学可以通过超星等平台采用直播方式,也可以录播课程。4. 任课教师每周通过微信、钉钉等平台在线辅导学生、解答问题,提高课程水平,确保留学生教学质量。5.由于国定节假日调休换课,结合境外留学生所在国情况,教师可与留学生协商后,安排补课时间,到学院备案。6. 因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开设在线课程的,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可提供其他相应的网络学习资源,可通过超星、MOOC、钉钉、微信等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凡通过教师安排的课程考核科目,可以认定学分。7. 部分实验课程和无法进行在线教学的课程,留学生可顺延一学年进行;应在2022年毕业的留学生,可在返校后的学期内学习此类课程并修取学分;在疫情防控期间,若有留学生已到最长学制期限但仍有此类课程尚未修读,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延长学制,由学校行明确此类学生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长一年学制,并当年只收取课程学分学费。8.各学院境外留学生实行每日追踪联系和动态监测管理,做好学生远程辅导等多种方式的个性化教育教学工作,强化人文关怀和帮扶。9. 如果学校返校方案发生变化,境外留学生可以进入中国,则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实施返校方案,在检测通过和隔离期满后转入校内线下教学。因学校的教学准备工作正在持续推进,部分教学安排可能存在变动,届时将根据学校相关精神及通知另行调整。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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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国际学院培训中心关于台风“烟花”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位师生:据中央气象台消息,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逐渐向浙江沿海靠近,预计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加强,将于7月23日傍晚前后移入东海东南部海域,逐渐向我省沿海靠近,最大可能于25日下午至26日凌晨在我省中北部沿海登陆(登陆时为台风级或强台风级)。省防指决定于22日12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同时,省气象局也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业务服务Ⅳ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为保证台风期间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现提示如下: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隐患排查。要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做最充分应对准备,全面做好台风防御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气象预警和地方防指部署,届时视情况停止本次培训线下教学活动(7月24日、25日停课,复课将另行通知),确保师生安全。班主任负责与学生签订台风预警告知书,确保家长、学生知晓情况。二、    落实安全管理,做到全面覆盖。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短信等渠道立即对师生开展一次防台风宣传教育和提醒。特别要加强对本次培训师生的安全提醒,提醒师生及时离开台风影响区域,在台风影响期间尽可能待在安全的室内,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涉水外出,不要前往危险水域游玩,防止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班主任与离校同学及家长确认学生安全回家,住校学生由班主任老师每日通过视频或走访等方式关心生活,每日上报学生情况,确保安全。工作预案:一、     根据学校防灾抗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在台风预警前提下,自身确保通讯畅通,准备必要的雨具、手电筒等物品,并储备必要的饮用水及食物。二、     如发生暴雨、强风等天气,要求学生不去户外,联系学校防灾抗灾指挥部并上报学院领导,具体汇报情况,以疏散师生至安全地点为工作方向,并根据指示遵照执行以措施。三、     如灾情严重,根据事件抢险现场情况,向学校防灾抗灾指挥部和学院领导上报,同时准备向消防救援部门报警,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培训中心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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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上级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以及《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材料要求具体要求按《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执行。二、评聘工作时间安排(一)启动布置(7月14日-7月23日)1.学校召开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布置暨政策培训会。2.各二级单位传达、学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定编定岗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制定当年度评聘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高级职务设岗方案及相应职务申报条件,报人事处。(二)个人申报(7月23日前)1.申报人填写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考核表》《对照表》《评聘名册》等,准备佐证材料,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聘服务平台”(可从人事处主页点击进入)进行填报,上传《综合考核表》和电子照片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机关部门申报人员递交纸质材料至所在部门审核。2.申报人纸质材料可在本单位公开展示,需核验的佐证材料由申报人或二级单位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验证、出具证明,核验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制度。(三)所在单位(部门)审核与公示(7月24日-8月13日)1.各单位(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重复性文献检测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图书馆。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制度,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总体核查工作。2.所在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全信息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资格审查与公示情况、师德师风鉴定结果一并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机关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进行全信息公示。(四)所在单位(部门)材料报送(8月16日前)各单位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经系统提交至人事处。同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1.评聘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2.《综合考核表》纸质版1份(从系统导出的带水印版本);3.《申报基本条件对照表》及补充说明纸质版1份;4.破格/优秀人才直报的申请人员提交《破格/优秀人才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基本条件对照表》、业绩证明复印件各1份。(五)组织破格评审会(8月下旬)学校组建相应评审小组对申请破格人员进行评议。申请破格人员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内容为破格申报理由以及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包括评审专家问答环节。(六)同行专家学术评议(9月上旬)各单位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考核表》最终版经系统提交至人事处,并报送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送审材料,所有送审材料不能显示申请人员的姓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七)申报人员与材料公示(10月上旬)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材料(综合考核表)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八)民意测评(10月中旬)各单位组织全体正高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九)教学评议与实验技能操作考评(10月中旬)学校组建相应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学为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教学评议;对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现场实验技能操作考评。(十)职称领导小组会议(11月上旬)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当年度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十一)组建考核推荐组会议(11月上旬)学校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推荐指标,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名单,组织评聘考核,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岗位)内排序推荐,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会议记录及投票表留存备查。(十二)组建学科评议组会议(11月下旬)申报人员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写信息,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学院组织实施,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评议。(十三)召开评聘委员会(12月)学校召开教师等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会议,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聘任人选。公示评聘(推荐)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十四)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次年1月)学校开展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公示评聘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十五)发文、制作聘书(次年3月)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发文公布聘任人选,制作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电子聘书),并将评聘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以上时间为初步安排,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三、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申报材料主要分为个人申报材料及单位汇总材料,各项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根据相关时间节点,按规定要求提交。填写要求详见附件。四、评审费用各级评聘委员会评审费为中级180元、高级280元;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费2000元(5人×400元/人),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00元(3人×400元/人)。评审费和同行专家鉴定费由申请人自理。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师资队伍建设、学校高质量发展等密切关系,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把工作做细做好做到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服务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各司其责,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二)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各二级单位要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通过会议等方式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便于教职工了解、掌握职务评聘的政策精神,理解、落实相关要求。要引导教职工严肃评审,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三)规范程序,严格审查强化评聘材料审查工作。各二级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谁审核谁负责,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严肃查处。评聘材料的填写及报送需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凡属存疑的材料,不得作为推荐评议的依据,更不得上报学校。凡对申报材料审查不严的二级单位,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四)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各级评审组织要严格按照评聘程序和实施办法操作,坚持评审公示制度,在推荐评审各个环节实行学院、学校两级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做到公开岗位和任职条件,公开评聘政策和评聘程序,公开申报人员的成果与实绩,公开评聘结果,确保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五)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各单位应做好评审记录和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纪律要求,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回避制度,评委在涉及评审有法定情形应当回避时,应予以回避。坚持评审保密制度,参加抽取评审专家名单的工作人员,对随机抽取产生的人员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专家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负有保密义务。要加强对申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渎职失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院、部门及当事人的责任。建立职称评审工作督查机制,每年开展复核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的抽查、巡查,以及对有关问题线索的倒查、复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为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投)诉受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面的申(投)诉。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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