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为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方路平
成员:洪滔、林静姗、楼群英、杨早阳
二、工作进程安排
1、9月10日把将名额分配办法、学院推荐办法与细则报学生处备案,备案后在国际学院网站对外发布推免评比通知;
2、9月11日下午1点,召开保研说明会;
3、9月11日-13日下午5点,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4、9月14日-16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推荐工作,9月15日下午3点在屏峰校区健B502对报名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并于9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处;
5、9月16日-18日,在国际学院网站公示2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成绩绩点、排名等重要信息,并畅通学生申诉和咨询渠道;
6、9月19日,学院公示结束。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对报名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推研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
6、9月19日-28日,学校公示10天。
三、普通推免生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1、严格执行“浙工大发[2015]30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和组织推荐工作;
2、国际学院2018年普通推免生名推荐办法为:申报者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都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平均学分绩点总评的高低(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三年综合测评排名高低排序),择优推荐;
3、按照学校名额分配,国际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专业人数
正式名额
预备名额
2014级软件工程
100
9
4
四、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及研究生支教团
全校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兼职政治辅导员(以下简称为“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的名额共15人。全校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6人,支教一年后回校学习(以下简称为“研究生支教团”)。具体推荐条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5】30号文件)》。“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3名,“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4名,学院对报名以上两类专项学生分别进行面试,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推荐上报学校。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学信网公告为准),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5日起,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同时可以填3所学校志愿,48小时内不准修改;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以同时接收和参加多个学校复试;待学校复试出成绩、发出预录取通知;学生只可以选择则其中一所高校作为“待录取”;网上操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操作;以免错过录取。学生在选择“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中心辅导员处备案;若放弃“推免资格”或“待录取”机会请上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原因。
获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名额的推免生执行相关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政策,复试接收(录取)后,不得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4、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2017年9月1日前,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5]30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1日后,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学生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处分尚未解除,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受原处分的影响。
6、校内遴选期间,学院内正式计划放弃的名额由本学院内部预备人选按排序递补。
7、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内容(附件2),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上交至学院,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8、学生重考成绩和公选课学分,不计入总分。
9、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递交(附件2)同时作出书面承诺递交(附件3);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10、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学院所有。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健行楼505-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290080
电子邮箱:yzy1984@zjut.edu.cn
附件1:浙工大发[2015]30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学生不放弃保研名额承诺书
三年成绩排名
三年综合排名
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