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1月31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和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语言要求
1.入学语言要求
攻读理工科的留学生要求HSK必须达到3级,攻读文科HSK必须达到4级。
2.毕业语言要求
攻读理工科的留学生要求HSK必须达到4级;攻读文科HSK必须达到6级。
二、学制
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实行学分制。四年制本科生修读年限为3-8年,基本学制为4年;五年制本科生修读年限为4-9年,基本学制为5年。
如需延长学制需学生本人申请,经留学生办公室同意。
因毕业环节不及格而申请延长学制者,需在毕业离校前办理申请手续;因其他原因申请延长学制者,需在每年5月底前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时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交留学生办公室审核并报教务处。
延长学制者待其取得规定的毕业学分后,发给毕业证书。其间以学年为限允许申请结业。若在最高学制年限内不能取得最低毕业学分数,则予以永久结业。
三、选课与教材
1、课程及课表可以登录学校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或去各有关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查询;
2、留学生办公室根据留学生各学院制定的培养计划及每学期各学院课表,帮助留学生统一网上选课。
3、留学生本人根据所选课程前往学校教材中心购买教材。
四、缓考与补考
如有特殊原因要求缓考者,必须在考试前向国际学院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办理缓考手续。
补考者要在补考前去所在学院或国际学院领取补考证。考试与补考时间注意查询网站和去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询问。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学习成绩考核,并不得补考。需重新学习;
1、学生一学期内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本学期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者;
3、抄袭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补考成绩计算办法:
1、补考成绩如在70分以下按实际分数计算。
2、补考成绩如在70分(含)以上按70分计算。
五、中途转专业
根据学校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在学完一学期后方可申请转专业。要求转专业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前提出申请。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已学学分有效)
六、请假手续
如有确实情况需要请假并请假一周以上者,必须向所在学院或国际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返回时必须向学院销假。
七、自动退学及勒令退学
由于本人原因要求中断学习的留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或向国际学院提出退学申请,经同意后报教务处。长期旷课,并在规定期限内不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退学并通报所在学院与教务处;一学年总学分未达到12学分者视将勒令退学并通报所在学院与教务处;
八、休学
如有特殊情况要求休学者,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由学院院长审核,教务处批准,休学保留学籍。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特殊情况最多延长一年。
九、重学
学校对考试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实行重学制度,规定按学分收取重学费,每学分为75元。
十、延长学制
至毕业环节阶段(四年制本科生为第七学期初补考结束,五年制本科生为第九学期初补考结束)进行资格审查。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应修的课程中若有18学分未获得,将调整学生学习进程并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十一、清考
按学校教务处规定,如果学生在第八学期(学制为四年制的学生)对没有合格的课程可以申请参加清考,但清考课程必须是第三学年下和第四学年上的课程,并且清考课程不得超过三门。
十二、申请提前毕业
提前学完其培养计划所规定学分的留学生可申请提前进入毕业环节。申请时间为学期开学两周内向留学生办公室正式申请手续。正式手续如下:
1、申请条件:
1)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申请提前进入毕业环节学期时,其待修学分≤20分。
2)成绩良好
2、申请程序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并附上前几学期的总成绩单交留学生办公室审核。
提前一学年修满学分毕业的,免收一学年的学费,提前一学期修满学分毕业的免收一学期学费(学分指包括毕业论文环节的总学分)
十三、毕业实习及论文
毕业实习与提交毕业日记是每个毕业生必须完成的毕业环节,在实习前必须向教务处申请领取毕业日记本,并在完成毕业日记记录后盖上毕业实习所在单位的公章。在做毕业论文前必须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有关毕业论文申请表格以及在所在专业学院的指导下联系指导教师确定论文题目。
十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拟毕业学生必须在每年4月底之前向留学生办公室递交盖有学院教务处章的成绩单、HSK成绩单和学校统一拍摄的照片3张。毕业前申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必须递交成绩单(含总分和研究生处盖章)和毕业论文成绩单。留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统一在每年7月中下旬发放。